及時獎勵辦法突出明確導向
8月17日,省委組織部印發《四川省公務員及時獎勵辦法(試行)》,旨在進一步健全公務員獎勵機制,充分發揮及時獎勵的激勵和導向作用,激發廣大公務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積極投身新時代治蜀興川大業。
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四川制定該《辦法》既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激勵幹部擔當作為有關精神的具體實踐,也是為了激勵廣大公務員立足本職工作、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對於進一步規範完善公務員獎勵制度體系,促進和規範及時獎勵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辦法》的具體內容來看,集中突出了三個特點。
突出及時獎勵。近年來,四川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面臨著各種風險挑戰,尤其是在各種突如其來的急難險重事件中,在推動改革發展過程中,廣大公務員主動擔當擔責,用實際行動交出了一份治蜀興川的新答卷。為了更好地激勵廣大公務員實幹奮鬥,對在處理突發事件和承擔專項重要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給予及時獎勵,樹立了一種明確導向。目的在於充分發揮對公務員的正向激勵作用,讓廣大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更有激情與動力。只要那些在基層一線敢於擔當作為,敢於破題破局,敢於大膽探索創新,敢於實幹作為的公務員,就應該及時給予表彰獎勵。相反,對於那些不作為、慢作為的公務員來說,這也是一個鞭策和警示。
突出基層實幹。從《辦法》內容的重點指向來看,出臺及時獎勵並非“大水漫灌”,並非利益均沾,而是抓住將獎勵物件向基層傾斜,向工作一線傾斜,這也是一個鮮明導向。無論是基層,還是工作一線,廣大公務員所面臨的困難與挑戰都比較大,他們付出了艱辛的努力。給予這些在具體工作中,在各種重大突發事件中,在涉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中的公務員及時獎勵,意在激勵廣大公務員主動紮根基層,主動投入到工作一線,在實幹奮鬥中去創新創造,在實幹奮鬥中去書寫新時代的發展篇章。尤其是對於廣大年輕的公務員,這是一個明確導向。
突出規範有力。公務員及時獎勵具有很強的制度規範性,針對不同的情況,給予相應的獎勵,每一類獎勵都有明確的條件要求。在獎勵形式上,既有物質上的獎勵,更有精神的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在獎勵結果運用上,雖然更多的是一種精神獎勵,但在獎勵結果綜合運用上更重視政策傾斜,對獲得獎勵的公務員,不僅可以提高他們在年度優秀等次比例,還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優厚待遇。在獎勵評選把關上,明確了各種層級獎勵的審批許可權,確保了公務員及時獎勵的含金量。在及時獎勵流程上,規定了申報獎勵方案、稽核獎勵方案、組織實施獎勵、獎勵結果備案、兌現獎勵待遇等具體實施步驟以及暫停實施、撤銷獎勵的有關情形。(張閒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