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釋出!又降了!

11月24日,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釋出

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

剛剛釋出!又降了!

各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
為更加有效應對疫情形勢變化,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檢測工作,減輕群眾負擔,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45號)規定,決定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價格為檢測費和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核酸檢測試劑價格之和,最高不得超過40元/次。檢測費的最高價格下調為30元/次,專案內涵和除外內容不變;核酸檢測試劑按醫療機構實際採購價格,繼續執行零差率政策。醫保支付標準相應調整。
二、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混合核酸檢測的,5個樣本混檢檢測和10個樣本混檢檢測價格均為每人次10元,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三、屬於“應檢盡檢”的,按規定採用多人混檢;屬於“願檢盡檢”且檢測機構單日檢測人數較多的,可以應用多人混檢,也可按單人單檢方式檢測並計費。對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風險人員在集中隔離期間嚴格落實單人單檢。
四、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設定專門的區域和視窗,為單純進行核酸檢測取樣的提供取樣服務,不得收取掛號費、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要最佳化內部管理流程,採取電子化、資訊化的方式,為群眾提供核酸檢測結果推送服務。
五、各級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專案價格執行情況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按規定處理並報告。醫療保障部門要將“服務按多人混檢進行、收費套用單人單檢價格”等情況列入常態化檢查事項。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核酸檢測質量監管,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
六、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疫情結束後自行廢止。原有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23日

《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更加有效應對疫情形勢變化,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檢測工作,減輕群眾負擔,11月23日,省醫保局、衛健委印發了《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4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通知》的背景和過程

11月14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45號),要求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減輕群眾負擔。通知印發後,我局選擇部分醫院進行了檢測成本測算,綜合考慮國家檔案要求、外省價格和我省成本測算情況,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專案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價格為檢測費和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核酸檢測試劑價格之和,最高不得超過40元/次。檢測費的最高價格下調為30元/次,專案內涵和除外內容不變;核酸檢測試劑按醫療機構實際採購價格,繼續執行零差率政策。醫保支付標準相應調整為檢測費每人次30元和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檢測試劑價格之和。

(二)調整混合檢測價格。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混合核酸檢測的,5個樣本混檢檢測和10個樣本混檢檢測價格均為每人次10元,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三)規定單人單檢和混檢的情形。屬於“應檢盡檢”的,按規定採用多人混檢;屬於“願檢盡檢”且檢測機構單日檢測人數較多的,可以應用多人混檢,也可按單人單檢方式檢測並計費。對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風險人員在集中隔離期間嚴格落實單人單檢。

(四)重申核酸檢測免收掛號費、診察費。針對只做核酸檢測的人員,不得收取掛號費、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當設定專門的視窗和區域提供取樣服務。

來源: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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