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印發 任何人不得為未成年人文身

6月6日,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對加強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舉措。《辦法》明確,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等,不得含有誘導未成年人文身的內容。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印發 任何人不得為未成年人文身
資料圖 圖文無關

《辦法》指出,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認識文身可能產生的危害,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理性拒絕文身。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王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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