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孔雨童
南京師範大學、南京郵電大學的2名畢業生因為“毫不猶豫”地扶起騎電動車摔倒在地的老人,獲得了見義勇為的獎勵——昨天,這則訊息上了新聞,之後登上熱搜。在內心為兩個“見義勇為”的小夥點讚的同時,這則訊息下網友的一些評論也頗令人感慨——“這個竟真成了新聞了。”
都會感慨吧,曾幾何時,路遇摔倒之人,隨手扶起,這幾乎是再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很多80、90後關於思想品德課的記憶中,或許有“幫孤寡老人打水”“扶老人過馬路”之類的內容,但是似乎沒有過“扶起摔倒行人”,因為,它本來就是件“不用教”的事啊。
然而,不知什麼時候開始,“碰瓷”的現象越來越多,甚至成為一類人的“職業”。其一次次出現在新聞中,口耳相傳的事件裡,甚至作為梗寫進諷刺小品登上春晚,人們大笑的同時,“扶人會被訛”的忌憚也注入部分當代人的基因——它扭曲了這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也改變了不少人最樸素道德觀之下的選擇和行為。於是,“八旬老人躺馬路上無人施救”這樣的新聞也隨之變得普遍了,這些人誠通道德的缺失需要全社會買單,一出出碰瓷荒誕劇引發一出出人性冷漠的悲劇。
近年來,政府部門也在透過一系列措施,來重塑社會風氣。今年3月8日,在備受關注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召開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就會同公安部等出臺意見,嚴懲“碰瓷”違法犯罪。此外,各地也在陸續出臺見義勇為的各項保護條例和獎勵措施;今年起實行的民法典中,184條也規定了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只有給予“好人”足夠的安全感,才有更多人敢去“隨手扶”,敢於“毫不猶豫”。在此方面,仍舊呼籲更多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對碰瓷者懲治力度的進一步加大,觸及相關法律的,違法必究;而一旦給救人者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帶來名譽及各方面的損失,也應當要求其給予相應賠償及接受懲戒——切不能因為碰瓷者年紀大便可“矇混過關”“拍拍屁股走人”。
與此同時,救人者也可以透過現代的手段加強自我保護,在這個人人有手機的時代,在不影響救人程序的情況下,可以請身邊人做好相關記錄。在最近諸多救人事件中,我們都看到了不少救人者有類似智慧的“選擇”。
大學生扶人上熱搜,值得鼓勵和褒獎,卻也像一面鏡子,折射出文明時代的尷尬。當善良被消費和消耗,我們又無禮保護善良,肯定會帶來反噬。當下,我們欣慰於“不扶”現象的減少,卻也“仍需努力”。若連這件隨手可做的小事,都成為新聞,那我們何以回頭對一二十年前思想品德課上的自己說,這將是更文明進步的未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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