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演協回應懲戒劣跡藝人程式問題:自律懲戒不具強制性

近日有聲音質疑“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懲罰劣跡藝人程序正義”問題。中國演出行業協會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行業自律是有明確邊界的,自律懲戒不是行政處罰,不具備強制性。公佈警示名單、對違法失德人員進行聯合抵制有一整套列入、評議、審議、申訴、移除等程式,均由會員單位集體決策制定的行業自律規範規定。警示名單僅在會員範圍內生效,由會員單位自行實施。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12月1日釋出《宣告》:我會注意到部分網路使用者近期不斷髮布、傳播嚴重背離事實的不實言論,誤導公眾曲解協會工作,損害我會聲譽。如果有關人士認為我會工作違法違規,可以向我會的上級管理部門正式反映情況,或透過法律途徑提出主張。對於釋出、傳播不實言論的行為,我會亦將堅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遏制行業不良傾向,廓清文娛領域風氣,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在此感謝社會各界對我會工作的支援,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我會工作進行社會監督。

中演協回應懲戒劣跡藝人程式問題:自律懲戒不具強制性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386 字。

轉載請註明: 中演協回應懲戒劣跡藝人程式問題:自律懲戒不具強制性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