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禾實業1批次腐竹被檢出蛋白質不合格

新京報訊(記者 劉歡)2月23日,新京報記者從陝西省市場監管局官網獲悉,近期,該局組織對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等14大類食品437批次樣品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出9批次樣品不合格,包含許昌中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腐竹、3批次黃豆芽。

抽檢公告顯示,標稱許昌中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腐竹(2020/9/19),蛋白質檢出值為31.2g/100g,而標準值為38g/100g。

據瞭解,豆製品中的蛋白質來源於豆製品中含大豆蛋白質的原料,蛋白質屬於質量指標。產品明示標準規定腐竹中蛋白質最低限量值為38g/100g。對於造成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陝西省市場監管局稱,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採用的加工工藝影響其終產品蛋白質含量不均勻,或者為節約成本沒有嚴格按照配方投料,降低了含蛋白質原料的比例;也可能是企業對原料的質量把關不嚴,使用了蛋白質含量未達標的原料造成的。

對於該批次問題產品的後續處理情況,2月23日,新京報記者按照天眼查存留聯絡方式致電許昌中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截止發稿前無人接聽。

此外,還有3批次豆芽檢出不合格,分別是陝西楊凌淼源豆芽直銷店銷售的小黃豆芽(購進日期:2020/11/18),陝西咸陽市秦都區王春來涼皮店銷售的黃豆芽(購進日期:2020/10/18),陝西渭南市臨渭區陳牛煮饃餐飲店銷售的黃豆芽(購進日期:2020/10/18), 6-苄基腺嘌呤(6-BA)檢出值分別為104μg/kg、35.2μg/kg、13.2μg/kg。

而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苄基腺嘌呤(6-BA)物質的豆芽。

據瞭解,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曾在豆芽生產中被廣泛使用,由於其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生產者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產量而違規使用,導致在豆芽中檢出6-苄基腺嘌呤(6-BA)。

新京報記者 劉歡

編輯 李嚴 校對 李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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