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爆發,再一次引起了大家對傳染病防控的關注。
很多人認為,在病毒爆發的初期,政府應該採取更加強硬的手段,將所有相關人群強制隔離。但是,也有一種聲音認為,當事情不明朗的時候,這些強制行為會損害公民的權利與自由,擾亂社會秩序,造成公眾恐慌。
美國被稱為世界上最講“個人權利”的國家。在法庭上,美國人講究“無罪推論”——寧可放過一千,也絕不冤枉一個。那麼,當傳染病防控遇上公民權利,美國政府又是怎麼做的呢?今天給大家扒一扒美國史上最有名的兩位傳染病患者的故事。
一、AndrewSpeaker案
2007年,發生了一件震驚全美的大事。一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不顧禁令,坐著跨洋飛機前往歐洲和未婚妻舉行婚禮,數天後又借道加拿大返回了美國。他途徑數座城市,和成百上千人有過直接接觸。
這位患者和他的未婚妻也是非常厲害,憑這件事上了美國著名八卦小報People
這件事要從2007年一月份說起。一名叫做AndrewSpeaker的31歲佐治亞律師不幸摔傷了肋骨。當醫生對他的胸部進行X光檢查時,發現他的肺部有些異常情況,需要做進一步檢查。
31歲的律師AndrewSpeaker
2007年3月2日,檢查結果出來了。醫生認為AndrewSpeaker可能患有肺結核。醫生在3月3日和3月8日再次對他進行了胸部掃描和支氣管鏡檢查。最終,他被確認患有肺結核。AndrewSpeaker所患的肺結核非常危險:這種結核菌對目前已知的抗生素都有抗藥性,一旦傳染給他人,後果將不堪設想。
根據美國法律,AndrewSpeaker的醫生將他的病情上報給了佐治亞富爾頓縣衛生局和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AndrewSpeaker和這些衛生官員會面,告訴他們自己將在醫生的指導下針對肺結核進行藥物治療。同時,AndrewSpeaker告訴他們自己和未婚妻計劃五月份在歐洲舉辦海外婚禮。
AndrewSpeaker後來接受採訪說:“他們說我沒有傳染性,我對任何人都不構成威脅。他們也沒有告訴我要取消旅行計劃或戴口罩。”
AndrewSpeaker接受記者採訪
但富爾頓縣衛生局傳染病的負責人埃裡克·本寧博士卻說,他們至少3次告知AndrewSpeaker不要旅行。他們還寫了一封信提醒他千萬不要旅行,寄到了Speaker提供的地址,但是後來發現他已經搬走了,並沒有收到信。
AndrewSpeaker和富爾頓縣衛生局各執一詞
Speaker本來定於5月14日飛往歐洲舉行婚禮。但是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他改簽了機票,在5月12日提前乘坐法航385號航班從亞特蘭大飛往巴黎。在長達13小時的跨大西洋長途飛行中,他身邊有超過300位乘客。
5月14日,AndrewSpeaker的未婚妻莎拉·庫克西乘坐原定的航班飛到法國。他們一起從法國飛到了義大利舉行婚禮。
AndrewSpeaker的未婚妻SarahCooksey也是一名律師
AndrewSpeaker和未婚妻SarahCooksey在義大利舉行婚禮
5月18日,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富爾頓縣衛生局發現聯絡不上AndrewSpeaker和他的直系親屬,開始尋找他的蹤跡,最後發現他和未婚妻已經來到了羅馬。
在聯絡上Speaker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他提供了兩種選擇:包機返回美國,但是費用可能高達14萬美元;或者Speaker前往一家指定的羅馬的胸腔醫院進行檢查和治療。Speaker選擇了在羅馬接受治療。
隨後,疾病控制中心通知了義大利衛生部,並且要求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釋出命令,禁止Speaker登上任何飛往美國的航班。
然而,AndrewSpeaker違背了承諾,開始了他的“逃亡計劃”。他先是乘坐飛機從義大利羅馬飛往捷克布拉格,再從布拉格飛到加拿大的蒙特利爾,接觸了數百名毫不知情的其他乘客。最後AndrewSpeaker從蒙特利爾租車,想從陸路回到美國。
捷克布拉格飛到加拿大的蒙特利爾的跨洋航線
5月24日凌晨5:49,美國疾病控制中心得知他已經飛到了蒙特利爾,正在開車返回美國的路上。於是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立刻通知了加拿大公共衛生局,並通知美國邊境攔截Speaker,將他隔離檢疫72小時。
5月28日,Speaker被轉移到亞特蘭大的一家醫院,並於5月31日再次被轉移到丹佛的醫院進行治療。
Speaker乘坐醫療直升飛機被轉移,費用由他的保險公司Kaiser負責
7月17日,丹佛的醫學中心對Speaker進行了肺結核切除手術,確認他不再具有傳染性後將他釋放。
在接受美國電視採訪時,Speaker為可能感染他人致歉。他說:“我不指望這些人能原諒我。我只是希望他們瞭解我確實從未打算傷害他們。我希望他們能找到一種方法來原諒我。”
AndrewSpeaker和未婚妻SarahCooksey接受電視採訪表示歉意
二、RobertDaniels案
AndrewSpeaker可能是美國最著名的肺結核患者,但他並不是唯一的患者。每年,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都要處理100個類似案例。這些患者被迫留在醫院,直到不再具有傳染性為止。
RobertDaniels是僅次於AndrewSpeaker的第二齣名的肺結核患者。2006年7月,27歲的俄羅斯裔美國人RobertDaniels被亞利桑那州鳳凰城的醫生診斷患有耐藥性肺結核病。
RobertDaniels,妻子AllaDaniels和他們的孩子
2006年7月,RobertDaniels先被隔離在一個衛生中心,後來被隔離在鳳凰城馬里科帕縣醫院四樓的一個空房間裡,不允許外出活動,也不許家人進行探望。他的房間中沒有電視機、電話和電腦,只能用投幣式電話和外界聯絡。他在隔離的幾個月期間出現了明顯精神異常的現象。
RobertDaniels被隔離在鳳凰城馬里科帕縣醫院
2007年3月,多家媒體對RobertDaniels的事件進行報道,引起了美國社會的廣泛討論。2007年4月7日,人權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代表RobertDaniels對亞利桑那州發起上訴,指控自己受到了歧視和監禁。
2007年7月31日,Daniels在醫院被實施肺結核切除手術。由於之前的經歷,他在10月9日逃離美國前往俄羅斯。
三、美國傳染病防控法律參考
這兩件案例引起了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並使美國各界開始對於政府在處理傳染病手段進行討論。政府是否可以憑藉公共利益對病人實施強制隔離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否是對病人權利的剝奪?
美國聯邦法律關於公共健康與福利的章節中規定,針對傳染病患者,政府可採取檢測、逮捕、拘留等強制措施。傳染病在傳染期;或雖未在傳染期,但可以傳染給他人,造成公共衛生緊急情況的條件下,為了防止傳染病蔓延,美國聯邦法律特別強調限制傳染病患者行動及遷徙自由。
州政府規定,隔離檢疫權來自於警察權,所以州政府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但各州的法律之間存在著很大差別。大部分州認同,在州宣佈進入公共衛生緊急狀態時,公共衛生部門可以採取強制預防接種和強制治療措施。
從上面的兩個例子來看,防範傳染病是全人類的責任,即使是美國這樣講究個人優先、重視個人自由的國家,面對嚴重傳染病疫情威脅時,也會將公眾和集體的利益放在首位,嚴格執行傳染病隔離管控。
所以建議大家提升社會責任感,儘量減少外出,儘量不去人員密集場所。
如果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特別是有湖北旅行史或接觸過確診疑似感染人群的情況,請務必及時就醫排查診治,切不可逃避躲藏,像第一位美國大哥那樣神走位滿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