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16年改判無罪的吳春紅申請50萬司法救助:一身是病、找不到工作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穩 報道

12月22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羈押16年後被改判無罪的吳春紅處獲悉,他於21日向河南省高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早在8月13日,吳春紅在兒子吳雲磊和律師的陪同下,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複議申請書》,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賠償各項損失及補償合計1872萬餘元。目前,他仍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終賠償決定。

“昨天去河南省高院為我爸爸申請司法救助金,跑了一天也沒能找到收材料的部門。最後我們以郵寄信件的方式,把材料給審判庭的審判長和審判員、綜合立案庭各郵寄了一封信件,信件內容包括我爸爸的無罪判決書,醫院的診斷證明,司法救助申請書等。”12月22日,吳春紅女兒吳莉莉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我爸爸身上的皮膚病現在特別厲害,手指甲蓋也都變形了。現在我們已經沒錢給他看病了,一直在民權的小醫院打針吃藥,也看不好,複發性太高。人家跟我爸爸說根本就看不好,要長期吃藥控制。”吳莉莉告訴記者。

“我現在回家八個月了,一身的病,工作連個健康證都辦不了,在民權縣城也沒能找到一份工作,吃住都要費用。”吳春紅告訴記者,他現在所有的經濟來源都全靠他妻子在外打工來支撐,目前家裡已欠債將近30萬。

吳春紅說,目前他的右眼看不到,還需要做手術治療。

被羈押16年改判無罪的吳春紅申請50萬司法救助:一身是病、找不到工作
吳春紅向河南高院郵寄司法救助金申請材料

據大眾網·海報新聞此前報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兩名孩童“毒鼠強”中毒,一死一傷,吳春紅被認定為因瑣事“投毒報復”的兇手。2020年4月1日,吳春紅“投毒殺人”案再審宣判,河南高院認為,原審認定吳春紅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無罪。從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到無罪出獄,吳春紅被羈押了整整5612天。2020年6月2日,吳春紅向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共計1872萬餘元。

8月6日,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對吳春紅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總金額262.5961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賠償68萬元;向吳春紅賠禮道歉;駁回吳春紅的其他賠償請求。吳春紅及其家人認為,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目前作出的精神損害賠償太低,申請複議。

8月13日,吳春紅在兒子吳雲磊和律師的陪同下,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複議申請書》,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賠償各項損失及補償合計1872萬餘元。目前,吳春紅仍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終賠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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