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男子與人鬥毆,回家後卻吐血而死,縣令:把他老婆抓起來

清朝乾隆年間,在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大興區)有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漢子,此人名叫鄭興。鄭興早年娶過一個妻子,不過兩人還沒能生育一男半女,鄭興的妻子就因病去世了。

鄭興家小有積蓄,而且年紀還不老,於是就張羅著又娶了一個老婆續絃。鄭興續娶的這個老婆姓丁,長得頗有姿色,而且比鄭興年輕七八歲,只因家境貧窮,才嫁給了鄭興。

婚後鄭興對丁氏很好,畢竟老夫少妻得多疼人家。不過丁氏在結婚後,嫌棄鄭興年老,心裡很不滿意,經常口出怨言,說自己花骨朵一樣美的人,嫁給鄭興這小老頭,白白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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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興面對丁氏的挖苦奚落,自然也是很生氣,但是他太過於溺愛丁氏,捨不得對嬌滴滴的丁氏發火。丁氏見鄭興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越發地蹬鼻子上臉,居然揹著鄭興,和鄭興的侄子鄭奇好上了。

鄭奇是鄭興的堂侄,身高馬大,比丁氏還年輕。因為住的地方和鄭興家距離不遠,又是親戚,倆家經常來往,才和丁氏對上了眼,進而逾越了禮法的界限。兩人私會,自然是揹著鄭興的。他們以為,只要兩人做好保密措施,就能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因為一個疏忽,讓他們的姦情敗露了。

一天,鄭興去衣櫃拿衣服穿,他無意中發現妻子丁氏的衣服上,掛著一個紫色香囊。鄭興看完之後,頓時勃然大怒,為何呢,因為這個紫香囊是侄子鄭奇的,怎麼會在妻子衣服上出現?很顯然,自己後院失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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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興越想越氣,拿著紫香囊就去質問妻子丁氏,丁氏見鄭興氣得臉色都變了,也不敢隱瞞,就如實承認了自己和鄭奇苟且的事情。鄭興見老婆承認了,拿起一把刀就要去找侄子拼命。

丁氏唯恐鄭奇受傷,就將鄭興攔住,說天色已晚,不如明日再去,鄭興這才沒有出去。結果當晚丁氏就請人告訴鄭奇:趕緊逃,你叔叔要殺你。鄭奇自知理虧,得信後,馬上就逃之夭夭。

第二天,鄭興拿著刀去找鄭奇,結果撲了個空,這才悻悻地回了家。幾天之後,鄭興冷靜了下來,不再去找鄭奇報仇。說來也是倒黴,這一天當地恰逢集市,鄭興去集市上買東西,沒成想半路上和死對頭王良玉兄弟倆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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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玉是隔壁村的人,曾經和鄭興因為經商打過官司,最終兩敗俱傷,成了生死仇人。當時王良玉正和弟弟王良珍一起逛街,他們見到鄭興,仇人見面分外眼紅,王家兄弟對著鄭興罵了一句,鄭興不甘示弱,當即回罵。

王家兄弟仗著人多,一起上前毆打鄭興,鄭興雙拳難敵四手,被打得鼻青臉腫,王家兄弟這才心滿意足地離開了。鄭興帶傷回到家,當天晚上吐血而死。鄭興死後,丁氏將毆打丈夫致死的王良玉兄弟告到官府,官府馬上提審王良玉和王良珍,兩人對毆打鄭興一事,供認不諱。官府將二人定為斬監候,押入大牢,等待秋後問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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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話,王家兄弟這次死定了。但是不久後新來了一個新縣令,這個縣令名叫沈迪吉,是個善於斷案的高手。沈迪吉在複核卷宗的時候,發現王良玉兄弟打死鄭興的案件有蹊蹺。

因為根據卷宗裡面丁氏的口供敘述,鄭興當晚回家的時候,雖然鼻青臉腫,但是精神還不錯,而且胃口也很好,吃了兩大碗飯。可是到了半夜,突然傷勢發作,大吼一聲,吐血而死。

而根據仵作的驗屍記錄,鄭興遍體發青,很明顯,這是中毒而死的跡象,也就是說鄭興是被人毒死的,而不是被王家兄弟打死的。鄭興的妻子一口咬定,老公是被王家兄弟毆打致死,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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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沈迪吉打扮成算命先生的樣子,來到鄭興家附近私訪調查,終於得知了真相。原來,鄭興被王家兄弟毆打,只是皮肉傷,只需吃點活血化瘀的藥,休息十天半個月就能復原。

可是丁氏對老公鄭興不滿,早就盼著鄭興死掉,好和鄭奇雙宿雙飛。於是丁氏讓自己的親弟弟,買來見血封喉的砒霜,然後摻在活血藥裡面,衝湯給鄭興喝了下去。鄭興很快被砒霜毒死,丁氏隨即嫁禍給王氏兄弟。

沈迪吉下令:將丁氏抓來審訊!丁氏到案後供認不諱。沈迪吉處理好卷宗後,做出如下判決:丁氏不守婦道,謀殺親夫,嫁禍他人,罪無可恕,判斬立決,以儆效尤。經此一案,人人都誇沈迪吉是包青天在世,狄仁傑復生,當然,這都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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