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清晨,
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
開展了主題為"宜"起誠信 執行在路上的執行行動。
據瞭解,申請人趙先生與被執行人王某在高中階段相識,成為朋友已經十多年了。2018年,王某向趙先生提出借錢。
申請人 趙先生:他讓我先拿給他,正常的算借的,打欠條給我。他說他出去借錢利息太高,我這邊朋友無所謂,我這個錢是沒有利息的。
2018年11月27日,王某向趙先生出具借條一張,載明王某於2018年8月至11月累計向趙先生借款18萬元,承諾於2020年1月前全部歸還。
申請人 趙先生:2018年的時候還了4萬給我,後來他說他出去工作了,去浙江還是安徽,然後一個月拖一個月,連續四個月騙了我,他說月底月初,又是下個月月初,最後一次答應是5號,然後到4號的時候發信息給他,每回,到5號再發資訊給他,拒收了,微信拒收,拉入黑名單,打電話也打不通了。
無奈之下,趙先生一紙訴狀將昔日好友告上法院,法院判決王某需還趙先生14萬元,然而王某遲遲未能歸還,趙先生隨即向法院申請執行。今天上午,王某被執行幹警帶回法院,進一步協調問題。
鎮江經開區法院執行局法官 王欣:目前我們跟他約談,他自稱是兩年沒有工作,具體情況我們再經過詢問,包括詢問申請執行人,包括檢視我們對他的財產調查情況來進行具體核實,如果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屬於逃避執行,那麼他將面臨法律嚴厲制裁,如果他沒有履行能力,我們儘量爭取他們達成一個分期分批還款協議。
今天上午,
執行幹警還對一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
進行了執行。
申請人:欠了現在是欠了7萬多元錢,當時本身他說每個月還5000,然後多少次,一起還,到現在一分錢沒還,要過的,每次都說下個星期,或者明天。
透過家人,
執行幹警聯絡上了被執行人。
隨後,
執行幹警對現場部分車床進行了查封。
今天下午
記者從鎮江經開區法院瞭解到,在王某和趙先生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中,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協議,經院長批准,對被執行人王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而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中的被執行人已到法院進行協商。
來源:鎮江民生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