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訊 “法官,我今天就來交罰金,你們千萬不能查封我的房子啊!”5月25日,被執行人張某主動來到霍邱縣法院,在見到執行法官後,張某將6000元罰金履行完畢。那麼,被執行人為何這麼急迫?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5月26日上午瞭解到具體原因。
原來,張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並處罰金一案,因張某未在期限內繳納6000元罰金,案件被移送至該院執行局執行。
“進入執行程式後,我們執行法官立即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後,張某仍舊未履行義務。”法官說。透過查詢,執行法官發現張某在2019年1月份購買了一套房產,隨即執行法官在電話中告知張某,如果再不將本案罰金履行掉,法院將依法查封這處房產。
因為擔心自己的房產會被法院查封,張某於5月25日來到該院,將6000元罰金一次性履行完畢。
劉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