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訊息,2020年5月,最高檢聯合國家監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衛健委、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下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瞭解到,《意見》印發不到一年,成效明顯。
截至2020年9月,各地透過強制報告立案並審查起訴的案件近500件。黑龍江建三江虐童案、山西懷仁虐童案、北京門頭溝傷童案等大量發生在家庭內部的監護侵害案件因醫務人員按規定報告得以及時發現。尤其是發生在北京的一起傷童案,兒童醫院醫生髮現三歲女童可能遭受家暴果斷報案,使侵害行為受到依法懲治,女童及時得到救助,實現了傷害後果的最小化。
多地校長教師因瞞報侵害未成年人被追責
強制報告制度的剛性體現在“強制性”。根據《意見》規定,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目前,檢察機關辦案中發現的違反強制報告規定涉嫌違紀違法的均受到了相應處罰。如湖南某小學教師強姦、猥褻學生案件,涉事學校負責人員隱瞞不報,檢察機關對該校正副校長以涉嫌瀆職犯罪提起公訴,兩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上海市某區檢察院針對一起教師在校園內猥褻女學生,學校隱瞞不報的情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區紀委監察委經過審查調查,分別對涉案學校校長、黨委書記作出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專業技術崗位等級降為9級的處分。浙江杭州某中學發生保安強制猥褻在校學生案,涉事教師隱瞞不報並試圖調解解決,檢察機關督促涉案學校整改,瞞報教師已被暫停評先評優、提職晉級資格。
同時,最高檢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教師入職查詢範圍更廣,一方面,將查詢的行業範圍擴大至所有的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比如兒童福利院、兒童醫院,甚至一些短期的夏令營、冬令營、晚託班、暑託班等。另一方面,將查詢的資訊範圍擴大至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下一步,最高檢將認真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商,推動逐步建立完善覆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的資訊庫,並督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執行從業禁止規定,確保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原標題:最高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成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