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冷靜期,似乎輿論多持複雜態度,屁股決定腦袋,害怕“冷靜”破壞了自己的自由,不過最近一個“冷靜期”提議,受到了公眾的普遍歡迎,尤其是那些深受“不冷靜”之害的人,就是健身卡冷靜期。很多人感慨,這個太人性化了,在廣告鋪天蓋地輪番轟炸製造誘惑、衝動、慾望的圍獵氛圍下,為躁動輸送了一種靜能量,避免淪為“韭菜”。
近日,由北京市體育局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修訂完成的《北京市休閒健身行業預付費服務交易合同》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理健身卡擬設7天冷靜期,包括健身房、各類體育健身場(館)等體育運動專案。冷靜期內,在未開卡使用健身服務的情況下,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返還全部預付費用。除此之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不得單方提高承諾的服務價格或增加服務限制條件。
從公眾的反饋看,真是苦健身卡久矣,辦卡時躊躇滿志,辦卡後醉生夢死啊!有的說,健身本來就是販賣一瞬間的夢想,我辦的3年卡只是去洗了幾次澡。有的談到了公平,確實應該如此,畢竟你想要轉卡給別人,健身房還會要求你有3個月的等待期,那麼我辦卡有7天冷靜期完全沒毛病啊?有的激動地說,不用7天,給我1個小時我就能自己勸退自己,理髮卡、瑜伽卡、美容卡……這些卡都需要冷靜期。
我支援健身卡冷靜期,這是應有的人性化之舉。什麼叫人性化?就是考慮到人之為人的弱點,在制度設計上不是苛求人去克服自己的弱點,而是考慮到人的侷限性,用制度進行提醒。一般時候,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自己選擇的事,含著淚也得承擔。但辦健身卡,很多時候是被忽悠,當有些人在把人性當“韭菜”、挖掘消費者弱點進行利用,且不是個案而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時,法律有必要透過讓人冷靜的方式捍衛市場交易公平。此之謂人性化。
冷靜期聽起來好像是新東西,屬於創新立法,其實不是,只不過是“後悔權”換了個說法。在網購和很多商品交易中,早就規定了“7天無理由退貨”,什麼叫無理由退貨?其實就是冷靜期,當時覺得沒問題,冷靜下來看到一些問題,覺得不需要,那就可以退。很多商品和交易場景都可以“無理由退貨”了,對於健身卡、美容卡長期化的消費,更應該普及冷靜期文明。
人確實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但在很多消費場景中,消費者與企業往往處於嚴重的資訊不對稱。促銷者有一套強大的促銷洗腦術,隱瞞、誇大、渲染、畫餅、轟炸、數字遊戲,對於這個產品,對於自己的需求,對這個健身房能存活多長時間,很容易在促銷營造的消費場景中形成誤判。資訊對稱有一個過程,應該留時間讓消費者冷靜冷靜。現在支付方式又比較快捷,手機一掃碼就過去了,消費無感,連過去那種刷信用卡、輸密碼、還信用卡時的冷靜期都沒有了,更需要有冷靜期安排。一個人頭腦發熱,那是個人的理性侷限,但如果是普遍問題,那就是普遍的理性侷限了,不能靠消費者個人“吃一塹長一智”去長記性。
健身卡冷靜期,其實不僅是幫著辦卡者理性,也是讓那些健身房冷靜:能不能靠口碑吸引使用者,能不能靠真正的公眾健身需求把企業辦下去,而不是暫時的忽悠,不是利用人的弱點。一些健身房為什麼辦一段時間就跑路啊?門檻太低,不是提高質量和提升環境,找幾個促銷員發傳單忽悠辦卡,多辦幾張卡,透支未來,撈一筆錢,很快就撐不下去了。不是靠“煽動”別人的3分鐘熱度,而是有真正長久的、讓人冷靜下來仍需要、培養好習慣的產品,才能生存下去。冷靜期,能培養一種企業和使用者的互相信任。
責任編輯:景灝
作者: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