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越城公安】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非法行醫行為輕則損害百姓健康,重則危及患者生命,破壞正常就醫秩序,社會危害巨大。
· 案件回顧 ·
5月中下旬,東浦派出所收到紹興市越城區衛生健康局移送案件,稱轄區內符某擅自開展診療活動,請求協同查處。
接移送案件後,東浦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沈洪前往現場開展調查。趕到現場,符某正在酒店內為一名發燒的患者輸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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