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特殊的託付

不久前,趙琦送給了兒子一份特殊的20歲生日禮物--她簽署了特殊需要信託。“這意味著一份信任與託付。”趙琦說。而其特殊之處,既在於趙琦的兒子確診孤獨症,也在於這是一項建設中的新機制。

記者觀察到,針對大齡身心障礙者在父母老去之後的生活問題,近年來多地進行了探索,力圖突破目前主要集中在家庭內部的沉重責任,也打破只從社會保障與福利的角度做殘疾人工作的思路,轉變為透過調動全社會、特別是金融力量,建設一個家庭、社會和國家的分擔機制。

什麼是特殊需要信託

一項特殊的託付

中國慈善聯合會慈善信託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概還介紹,信託制度通俗地說,就是財產所有人把自己的財產託付給信得過的第三方,由其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本金和收益要用於委託人指定的目的。特殊需要信託與之類似,當下重點針對心智障礙者,資金門檻降低很多,但所需服務的鏈條大大延長。

2021年9月,田惠萍簽署了特需信託合同。她更為人所知的身份是國內第一個孤獨症服務機構--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的創始人。

田慧萍的兒子小時候被確診孤獨症。當她年紀越來越大,她開始思考,在她身後什麼樣的體系能支援兒子的生活。委託一個心智障礙孩子的生活,對於任何個人來說都是太過沉重的負擔,自發的社會組織也無法給予長期照護。他們需要的是一個系統、穩定的支援機制。

北京市曉更助殘基金會執行理事李俊峰在2021年3月,簽署了首份特殊需要信託。他的孩子是腦癱患者,他感到心智障礙孩子獨立生活能力和打理資產能力缺失,就算把錢留給孩子,但還缺乏相應的服務。

特殊需要信託最終就是要讓資金轉化成服務。

從無到有的過程

一項特殊的託付

作為家長想要選擇的“後路”之一,特殊需要信託的基本框架是信託公司“管錢”,監護人做決策選擇服務商,但資金由信託公司直接付給服務商,監察人監督流程與服務品質,由服務商直接提供服務給受益人。

田惠萍雖然簽署了特殊需要信託,但她並不知道實際執行會是什麼樣的,這更像是一個規劃中的未來服務。目前北京只有三位特殊需要人士家長簽署,更多家長仍在觀望。

監護人實際上是最核心的環節。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創新了對監護人的規定,明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透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監護人不再侷限於親屬之間,也可以由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居民委員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民政部門等擔任。

李俊峰認為對監護人的核心考慮是熟悉被監護人,且沒有直接的利益相關性。考慮到機構監護人可以傳承,適合更長週期的需求,他在簽署特殊需要信託時,選擇了長期從事心智障礙者服務的融愛融樂心智障礙者家庭支援中心做監護人,北京市曉更助殘公益基金會做監察人。

目前這些環節處於起步階段。李俊峰說,心智障礙者在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專業服務,監護人需要法律、財務、醫療等多方面的能力,這是需要一定孵化週期的。同時需要推動政府等更有公信力的角色,以監察人的身份完善和充實整個架構。

“從無到有需要一個過程。”光大信託慈善辦公室負責人此前接受採訪時表示,等所有條件完備再去做信託,對很多大齡心智障礙者家長來說是來不及的,所以雖然存在角色缺失的情況,也要開始推進,等市場上有足夠多的需求,就一定會出現監護以及監察機構。在現有條件下,他們會建議家長選擇殘聯下屬的協會或公益基金會等公益機構,或者社會上的家長組織去承擔監護或監察責任。

更多的服務逐漸出現

一項特殊的託付

中國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主席溫洪認為,心智障礙家庭財產信託事涉殘疾人生存保障,從中國社會的現實出發,必須積極推動政府主導,納入嚴格的管理體系。

李俊峰簽署特殊需要信託,與2020年9月深圳市殘聯、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釋出的《關於促進身心障礙者信託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密切的關係。

原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侯伊莎深度參與了《意見》的制定過程。她認為《意見》的意義在於,深圳率先為身心障礙者構建起了公益信託的相關法律關係。

同樣在2020年,上海市閔行區印發了《閔行區推進公共監護人制度實施方案(試行)》。也是在當年,國內第一家專門提供意定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上海閔行區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成立了。

溫洪表示,為推動服務保障體系的建立,下一步中國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將遴選10家至20家符合條件的針對大齡心智障礙者的服務機構,在北京、南京、上海和廣州四個城市啟動試點,就信託服務需要配套的服務體系建立實驗性平臺。

目前,國外對特需信託的研究和運用已成為其社會救助制度的重要補充,關係到對老年人、殘疾人等利益的保護,其中包含資金運用、受託人權利束縛等方面的設計。

實際上,這確實不只是為了身心障礙者的探索。

原中國銀監會非銀司司長高傳捷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最新研究,隨人口、醫療、老齡化持續增長,預期壽命超過70歲的國家中殘疾人將不斷增加,每個人將有平均8年、11.5%的生命在殘疾中度過。因此,向民事行為能力不足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群體提供信託服務,是未來全社會的重大課題。

(光明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慧娟)

來源:光明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慧娟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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