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輛兒童腳踏車
從濟南章丘區姜先生所在單元樓的22樓扔下,
落到三樓平臺上,
車輪已經被摔變形。
這樣的事情
在姜先生所在單元樓發生了不止一次。
危險物品頻從天降
居民心驚膽戰不敢出門
在濟南章丘區諾德名城小區
事發的單元樓有31層,居民表示,
之前就經常有人從高層扔下來生活垃圾等物品。
周圍的地磚、鋼化玻璃、房簷
都有被砸碎的痕跡
居民樓的三樓是一個公共平臺,
樓上的住戶經常在這裡晾衣服,
現在因為高空拋物,
大家都不敢使用這個平臺。
扔下來的物品有時會落到街邊的商鋪門前。
有次一個鐵索從天而降,
落在離行人只有一米遠的地方。
姜先生住在三樓平臺旁邊,
經常聽到高空墜物的巨響。
拋物者行蹤難覓
業主自掏腰包安監控
為了找出這個罪魁禍首,
姜先生自掏腰包安裝了三個攝像頭。
但因涉及居民隱私,樓道內無法安裝監控,
僅能從單元樓外側拍到拋物者從高層扔東西的過程,
卻沒能拍到這個人是誰。
“高空拋物”被寫入《民法典》
情節嚴重或可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即禁止從建築物中拋之物品。
律師認為,姜先生所在單元樓的高空拋物案件中,拋物者有多次高空拋物行為,且物品大、樓層高,或已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可以進行報案,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來源:齊魯晚報、閃電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