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這部重口限制級,不打碼根本不敢看丨毒藥頭條

由 華愛利 釋出於 綜合

  4月底的時候,奈飛悄悄上線了一部臺劇。

  昨天毒藥君追完,發現尺度真的不是一般的大。

  更令我驚喜的,是該劇限制級場面之下探討的豐富社會議題。

  某個瞬間,竟讓我找回看《我們與惡的距離》的感覺。

  不多BB,上硬菜——

  誰是被害者

  The Victims' Game

  如今,“奈飛出品必屬精品”這句話,除了作用到它的紀錄片和歐美原創劇市場。

  終於,在華語世界,也看到了一部夠硬的劇。

  細數這幾年奈飛拍過的華語片/劇,撲的撲,爛的爛。

  口碑大多都不怎麼樣。

  再看看隔壁的HBO和FOX,同樣進軍華語市場,除了剛剛提到的《與惡距》收穫好評外。

  《東方華爾街》和接下來將要播出的《做工的人》,都能看到近幾年歐美資本對東亞地區的重視。

  而如果你經常關注近幾年中西方的合拍劇,一定不會漏過一個人。

  張孝全。

  這幾年,他已經在多部中外合拍的作品中有過出演,拼勁十足。

  ▲去年聯合奈飛推出了《罪夢者》

  儘管此前和奈飛的合作並不算特別成功,但此次的新作,絕對令他塑造的角色足夠令人印象深刻。

  在《誰是受害者》中,他扮演的警署鑑識科專員方毅任,因為患有亞斯伯格症(一種帶有社交困難、溝通困難,甚至有某種偏執傾向的神經系統疾病)的關係,人緣一直都很差。

  儘管如此,方毅任在很早的時候,就展現出他在取樣調查方面的天賦。

  這種天賦,在他不懂得人情世故的前提下,讓他很容易得罪同僚。

  不過出於專業性和可靠度的考量,大家卻拿這個“怪胎”毫無辦法。

  大家在等一個時機,一個他會犯錯的時機,好將其趕出警務系統。

  這個時機,也正巧是這部劇展現的主線,一樁連環殺人案。

  說起這樁殺人案,毒藥君不得不給劇組的化妝師點個贊。

  每起案子的屍體細節都被他們處理得真假難辨,且好幾起案發現場的畫面,都重口到必須上重碼才能看。

  就拿這樁連環案的第一起案子來說,場面就噁心到不行。

  被害者不是被刀捅,不是被槍殺,而是直接被強酸溶解……

  等到警方趕到現場時,除了模糊不堪的屍骨,場面要多慘有多慘。

  根據現場瞭解到的資料,警方初步推斷屍體來自一位名叫蘇可芸的過氣女星。

  然而奇怪的是,現場除受害者留下的物證,再找不到任何兇手留下的痕跡。

  只有一件例外,一個防強酸溶解的浴缸膠塞。

  在這個物證上,方毅任採集到了一枚可疑的指紋。

  令人驚訝的是,這枚指紋指向的,是他闊別已久的女兒——江曉孟。

  和在職場上的遭遇一樣,生活中,方毅任因為性格原因,和家人的關係比較冷淡。

  與妻子離婚後,他就再也沒見過自己的女兒。

  而從現場採集的指紋情況來看,兇手無疑指向了他的骨肉。

  為了釐清背後真相,方毅任開始揹著警方展開自己的調查。

  在這個過程中,他結識了一位同樣非常職業的新聞記者,徐海茵。

  千萬別被她的美貌欺騙。

  這位可是那種可以為了報道熱點,不擇手段闖入到受害者家屬的家中,錄下一手資料的狠角色。

  出於交換情報的目的,方毅任和徐海茵做了一筆交易:

  他負責向女方透露警方辦案的進度,對方則把和江曉孟相關的資料同步給方毅任。

  至於為什麼這位記者會知道江曉孟和方毅任的關係?

  簡單來講,是她在多年前曾採訪過曉孟,報道的起因是因為少女打了騷擾同事的酒客。

  那時,母親早逝的15歲少女已經成了一位陪酒女,並展露出一種超出同齡人的早熟。

  後來,徐海茵透過一個很偶然的契機,瞭解到了方毅任如此迫切追尋曉孟下落的真實動機。

  除了幫助父女團圓,還有一個深層原因促進了她和方毅任的合作。

  這個原因,和他們目前在追的這樁連環案緊密相關。

  通過後來的取證發現,早先那起溶屍的真實身份其實是男性,壓根就不是什麼過氣女星,而是嘵孟在酒店務工的男性同事。

  也就是說,死者的身份是被偽造出來的。

  爾後的幾起案子,手法如出一轍。

  第二起焚屍案中,現場一切證據都顯示,受害者似乎應該是一個名叫張聰健的男子。

  但屍體的真實身份,其實是上起案子被誤判死亡的蘇可芸。

  而第三起木雕廠殺人案的受害人,卻是前一起案件中本該死亡的人。

  光是受害者錯位出現在新的案發現場就足夠讓人匪夷所思。

  更令人捉摸不透的,是劇中極具蠱惑性的作案手法。

  比如,方毅任在比對物證時發現:

  這些人並不屬於他殺,而是自殺。

  這也就很好解釋了之前為什麼警方在案發現場,採集不到任何和兇手相關的物證。

  因為作案的不是別人,正是這些受害者自己。

  結合受害者的行為來看,他們似乎早先有過約定,在幫對方實現某種願望。

  且實現這些願望,遵循著一定的規律。

  即,當A的願望實現後,A就會偽裝成B的身份死去,接著換B為C實現遺願,在C的遺願達成後,B將重複A的步驟繼續偽裝,然後以此類推。

  造成的結果,是警方在鑑識結果沒給到前,永遠無法根據案發現場的物證推斷出屍體身份。

  通過後面的劇情,觀眾將瞭解到,這群自殺者都是互相認識的。

  在實施這次計劃前,他們就已經在自殺互助小組有過接觸。

  要理解他們的行為邏輯,看過每個受害者的背景,真相就會浮出水面。

  這也是早先我為何會說這部劇驚豔到我的部分。

  隨著故事的深入展開,觀眾會發現,這群受害者都有一個共同身份——

  被社會拋棄的淪落人。

  蘇可芸案裡,身為過氣歌手,沉溺毒癮的她原本打算改過自新,卻因為年歲漸長和落後的曲風被市場淘汰。

  自知無力迴天的她,只能透過自殺換來熱度,讓自己重回大眾視線。

  這批判的是什麼?

  浮躁資本和由此帶來的畸形慾望。

  張聰健案裡,受害者把青春和健康賣給了自己所在的地產公司,用血汗拼來業績和榮譽,最終卻因為絕症被掃地出門沒了依託。

  頻繁向媒體投訴爆料無果,最終他只能選擇借蘇可芸在前東家自焚的極端方式,來表達對公司的控訴和憤怒。

  張先生的悲劇反映了什麼?

  拼命榨取社畜剩餘價值,業已成為這個社會的常態。

  再來說一開始的溶屍案。

  那起案子的屍體替身,剛剛講過,是曉孟在酒吧工作的同事。

  作為這起連環命案的起點,其尋死的起因,不過是因為他渴望成為一個女人。

  而這樣的選擇,並不被周遭環境接受。

  那麼他的死又反映了什麼呢?

  反映的是,社會仍不具備足夠的包容度,去接納不同價值取向的人。

  作為整起案件的核心,也就是方毅任的女兒,曉孟。

  她自殺的原因也很清楚明瞭。

  父母離異後,破碎的家庭和母親的早亡,讓她一直在一種缺愛的環境下長大。

  缺少支撐的她,由於看不到未來,最終只能選擇用毀滅自我的方式,來喚起父親的注意和重視。

  這又想表達的是什麼?

  很顯然,它關乎原生家庭和親子關係。

  除了上述藉由角色完成對現實的寫照,更讓我驚喜的,是這部劇在案件以外,還安插了很多深層的社會議題。

  以剛才講過的張聰健案來說,他的悲劇從小的層面而言,有公司無止境壓榨的關係。

  但從更廣的角度而言,也和官商勾結有關。

  這種勾結,影響到的已經不單純是他自己。

  連想要報道地產公司黑料的徐海茵,也因為所在報社的廣告業務被這家公司照顧,而被迫對相關資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說到報道,關於徐海茵聯合方毅任追蹤案件下落的根本動機,是因為她後來意識到,自己的報道,在無形中幫助這批受害者達成遺願。

  而遺願一旦達成,寫出這些報道的她,和間接殺人沒什麼兩樣。

  這也是這個人物從一開始的不擇手段,到後來良心發現,不再根據推斷(即便是對的)搶時效發稿的關鍵原因。

  徐海茵的人物形象轉變,也多少能看出編劇對媒體的社會責任和功能的反思。

  再有,作為故事後期的隱藏BOSS,同時也是連環自殺案的策劃人。

  林心如飾演的醫護人員李雅均,更是直接用這場精心謀劃的案件,挑戰了國人傳統的生死觀。

  都說好死不如賴活,可像她這樣身份的人,每天在醫院和養老院沒日沒夜地見證各種生離死別。

  看到人們因病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選擇幫助這些人用體面的方式離開,就一定錯了嗎?

  就像李雅均講的,有些人,死了比活著有意義。

  當你忍不住對她的觀點予以駁斥,你有沒有想過,那些被逼到自殺的受害人,他們生前都經歷過什麼?

  而你都沒經歷過,又如何代替他們去做選擇?

  當然,凡事都有兩面性。

  解決問題的辦法,永遠不止一種。

  死固然能幫助一個人得到超脫,但與此同時,它也磨滅了生存帶來的潛在希望。

  看到這裡你會發現,片名“誰是被害者”,與其說講的是案件裡的被害者。

  倒不如說是在講,一個處處利益至上的冷漠社會,人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它看似是對案件走向的提問,實則是對背後映襯的社會問題的質疑。

  他人落難之際,你是選擇雪中送炭,還是選擇隔岸觀火?

  回答,因人而異。

  但有時候,你的一個決定,影響的,可能就是被救助者的一生。

  這部劇聰明的地方在於,它沒有把丟擲的問題當必選題在做,而是非常謹慎又開放地,將選擇權交給了觀眾自己。

  作為奈飛投資的一部華語劇,《誰是被害者》儼然成為其目前最成功的一部作品。

  與此同時,身為網劇屆的大哥大,它給內地的網路影視製作人好好上了一課。

  說到底,品質這個東西,與播出平臺無關。

  卻和監視器後面的腦子,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