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三孩”政策全面落實,多地陸續推出“自選動作”,探索“育兒假”升級擴容的新版本。今天,四川、貴州、江西三省均釋出“育兒假”決策。根據當地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子女3週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
安徽版“育兒假”還在徵求意見中,但步子邁得更大。根據《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在子女6週歲以前,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10天“育兒假”。這樣一算,從孩子出生到6週歲,父母的“育兒假”累計可達120天。
正所謂,民有所呼,“假”有所應,其他省份也將陸續調整“育兒假”細則。
縱觀多地調整“育兒假”,一個共同出現的新動向特別值得肯定,那就是,這個假期不再“以母之名”,男性休“育兒假”在多地也將成為一種制度安排。
在傳統觀念中,“育兒”是母親的天職。實際上,在陪伴孩子成長這件事上,父母雙方都責無旁貸,哪一方都不應缺席。將“育兒假”賦予父母共享的屬性,有助於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也利於維繫婚姻關係的健康穩定。
此前,不少女性擔憂,如果“育兒假”只針對女性,假期休的時間越長,越會加劇職場偏見。一些用人單位或將女員工“拒之門外”,或用“玻璃天花板”堵住女性職場晉升路。此次,各地升級“育兒假”,男性也要休假的規定,有助於減輕對女性的職場歧視,保護女職工勞動權益。
不過,面對新推出的“育兒假”,很多人表示支援,也有人存在顧慮。部分育齡女性擔心假期“只是看上去很美”,還有人提出,“不求有薪,但求有假。”避免“育兒假”淪為紙面福利,必須要做到有措施保障落地執行。
想要釋放適齡人口的生育意願,先要和他們想到一塊去,針對婚育過程中的痛點難點,逐一擊破、多措並舉。“育兒假”怎麼放,托育難題怎麼解,教育資源如何供給?各項政策都應該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修訂、與時俱進。
如今,父母“育兒假”來了。面對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命題,人們有理由期待公共政策將釋放更多善意。
(來源:光明網)
【編輯:姚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