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8日),最高檢網站釋出訊息: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於志剛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於志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於志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於志剛利用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於志剛在今年1月22日被查。6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於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於志剛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違背師德師風,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旅遊;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公權私用,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於志剛在落馬前,曾長期在中國政法大學工作並擔任領導職務。作為政法大學的副校長,於志剛本應知法守法,但他還是沒能抵禦不正當利益的誘惑,逐漸忘記了初心,墮入了腐敗的泥潭。目前,於志剛已經被提起公訴,等待他的將是法律嚴肅的審判。
於志剛案留給人們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近年全國上下反腐力度越來越大,一些隱藏在高校裡的腐敗官員被相繼清理,高校的不良風氣得到扭轉,僅在近1個多月,就有多起案例值得關注:
7月5日,北方工業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沈志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7月7日,昆明理工大學黨委副書記田軍被查。7月8日,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落馬。8月4日,浙江工業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陳鷹被查。
關於高校裡的腐敗問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機關報早在2015年4月就在文章《管住權力,別讓“象牙塔”蒙塵染汙》中指出:“在高校相對封閉的環境內,權力執行更容易野蠻生長,走向畸形,從而打破應有的權力制約。如今,反腐已進入深水區,在類似於高校這樣的行業性領域,必須透過制度來規範權力執行,真正把權力關進籠子裡;同時,進一步強化高校監督力量,一步步擠壓權力恣意妄為的空間,讓有意攀比者知恥知止,讓心懷貪慾者收手收斂。”
事實上正是如此。高校反腐與其他領域的反腐工作一樣,需要長期堅持,久久為功。在清理個別腐敗幹部的同時,還要加強制度建設,讓每位在高校工作的黨員幹部都能恪盡職守。很多人將高校稱為“象牙塔”,認為這應該是一片淨土。只有保證高校領導幹部的清正廉潔,才能不辜負外界的期待,將高等教育的工作做得更好。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高檢網站等
編撰/黃帥 編輯/白毅鵬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