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變成了“居間服務費”,呼市又一樓盤眾多業主買房被“套路”

呼和浩特市民周瑤(化名)在購買遠鵬星河國際花苑桃花島2期房產時,被售樓部一位“銷售人員”劉某收取一筆5萬元的定金。周瑤向晨報融媒記者介紹,劉某當時承諾,這筆錢會在業主支付首付款時算入其中,可等到付款當日,才發現劉某所說的首付68.9998萬元,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裡只寫了63.9998萬元,之前的5萬元定金“不翼而飛”。而劉某給周瑤所開具的5萬元定金收據上,是內蒙古眾多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公章,費用的名目居然是“居間服務費”。

“定金”變成了“居間服務費”,呼市又一樓盤眾多業主買房被“套路”
講述:中了銷售“套路”?

去年9月,周瑤正打算買房時,意外在朋友圈看到遠鵬星河國際花苑桃花島2期的售房廣告,怦然心動。

幾天後,周瑤走進桃花島2期售樓部,“銷售人員”劉某接待了她。

“端茶倒水,態度特別好,非常熱心。”周瑤回憶道。

接著,劉某帶著周瑤看了樣板間。周瑤看完後比較滿意,想著過幾天來付首付款。

周瑤說,當時劉某稱這套房子挺搶手的,可以先預付5萬元定金,將房子定下來,以免賣給其他人,這5萬元也會算進周瑤的首付款裡。

周瑤經過考慮,同意了劉某的提議,當即在售樓部一樓款臺支付了5萬元。但收據上所寫的費用名稱,卻是“居間服務費”,上面蓋的是內蒙古眾多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公章。周瑤稱她當時沒有多想,拿著收據離開了。

“定金”變成了“居間服務費”,呼市又一樓盤眾多業主買房被“套路”

一星期後,周瑤被劉某安排在售樓部二樓款臺支付了首付款,共計63.9998萬元。收據上所寫的費用名稱為首付款,公章變成了內蒙古軒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直到此時,周瑤仍未起疑,直至當年11月份,她拿到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才發現合同上所寫的數額只有63.9998萬元,而最先交的5萬元定金,在合同裡沒有任何體現。

“定金”變成了“居間服務費”,呼市又一樓盤眾多業主買房被“套路”

意識到事情不對勁,周瑤急忙在微信上聯絡劉某,而劉某再未回覆過周瑤。之後,周瑤又去售樓部進行詢問,發現之前的“銷售”早已不見蹤影。

而當週瑤加入了桃花島2期業主群時才發現,有同樣遭遇的不只她一人。

業主:中介入駐售樓部 將“服務費”說成“定金”

據瞭解,桃花島2期共有3棟樓,分別為10、11、12號樓。其中,一部分業主繳納了3.5萬元,還有部分業主繳納了5萬元。費用名目不一,有的業主收據上所寫名目為“居間服務費”,有的則是“排號費”

“定金”變成了“居間服務費”,呼市又一樓盤眾多業主買房被“套路”

據業主們不完全統計,繳納這筆錢的至少有77戶,尚有不少業主並不知道該業主群的存在,未能加到群裡。

周瑤至今仍然感到奇怪,當初明明去的是桃花島2期售樓部,為什麼內蒙古眾多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會入駐其中,且在未告知業主第三方公司身份的情況下收取了5萬元,銷售人員還將“居間服務費”說成是“定金”

業主郭萍(化名)則稱,當時銷售人員所做出的不僅只有定金這一項承諾,還曾有“5萬定金可以抵10萬元用,最後10萬元也會算進首付款”的承諾。而最後,郭萍所交的定金根本沒有算入首付款中。

“桃花島2期周邊還有多家樓盤,要是沒有銷售人員的這些承諾,我們可能就選其他樓盤的房子了。”郭萍說。

業主們告訴記者,為此,他們曾想方設法聯絡開發商負責人,但去售樓部諮詢時,只能看到售樓部接待人員,得到的回覆永遠都是:“領導不在”。

房地產產權交易中心:約談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

針對此事,晨報融媒記者與桃花島2期部分業主於11月6日來到呼和浩特市住建局諮詢,房地產產權交易中心中介科王主任回覆業主,此事他們正在約談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並敦促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共同解決。

11月12日,部分業主在售樓部見到了遠鵬星河國際花苑桃花島2期開發商——內蒙古軒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處理該事的王姓負責人,該負責人回覆業主,會在12月31日交房前給業主一個答覆。

負責人稱正在積極協商

11月15日,晨報融媒記者致電王姓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與內蒙古眾多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協商多次,內蒙古眾多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內部正在商定解決方案。

“最終回覆業主的日期需要和政府相關部門確定,我們沒權利確定這個事情。”王姓負責人告訴記者。

據王姓負責人講,內蒙古眾多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和桃花島2期確實有合作關係。

“呼和浩特市的房地產公司都是這種做法,不是一個個案。”王姓負責人說。

而就第三方公司為何不和業主說明該費用為“居間服務費”,而要用“定金”“排號費”這樣的說法?這位負責人沒有明確回覆記者。

“最後看我們的處理結果吧,我們正在積極處理此事。”王姓負責人說。

11月18日,記者致電內蒙古眾多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王姓負責人,詢問事件進展,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其人在外地,等回到呼和浩特後會聯絡記者。

此前,晨報融媒體平臺曾報道過《一筆聲稱可算進首付款的服務費卻在買房時落空,呼市富力華庭眾多業主追討一年懸而未決》的新聞,記者曾針對此事諮詢過內蒙古文盛律師事務所苗榮盛律師。苗律師稱,開發商隱秘或委婉地將第三方公司引進售樓部,為業主提供服務,這些行為都是開發商進行銷售的一種形式而已,都應該納入開發商的成本範圍,不應該將此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桃花島2期部分業主能否拿到滿意的處理結果,內蒙古晨報將持續關注。


來源:內蒙古晨報記者:蘇勤

【來源:內蒙古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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