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腕禁漁守護一江碧水
立案偵辦非法捕撈刑事案件29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33人;強化省際合作,會同湖北、江蘇、江西等地公安、漁政、海事部門開展聯合巡查10餘次……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長江禁捕退捕工作後,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工作部署,我省公安機關周密組織、迅速行動,謀劃在先、行動在前,協同高效、整體作戰,確保禁漁鐵令生威。
巢湖面積約800平方公里,是長江中下游重要水系之一。據統計,長江禁捕退捕工作開展之前,在巢湖水域從事非法捕撈的“三無”快艇多達200餘艘,從事非法捕撈的數百名不法分子多夜間作業,並採取暴力衝撞漁政工作艇的手段逃避打擊,行為極其惡劣,嚴重破壞巢湖水域生態環境。
合肥警方經深度研判,採取湖面巡控、岸上抓捕方式,集中警力開展破案攻堅,全鏈條打擊非法捕撈、非法收購等地下產業鏈。5月至7月,先後3次組織巢湖沿岸5個縣(市)、區公安機關精幹警力,會同海事、漁政等部門聯合行動,集中統一收網,一舉打掉非法捕撈犯罪團伙15個。截至目前,合肥警方共出動警力1500人次,偵辦非法捕撈刑事案件29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67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14人,現場查獲漁獲物4000公斤,繳獲網具2000餘套、偷捕船隻70餘條,查處收購窩點10處。
警方調查發現,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活動在長江流域呈多點分佈態勢。為規避查處打擊,不法分子多在夜間作案,捕撈地點大多選擇在偏遠區域,並以隱蔽的江邊灘塗、江心島等水流平緩水域或執法船舶無法到達的淺水、汊江處為主。同時,不法分子大多駕駛載入發動機的自用船、“三無船舶”、簡易木筏,使用“絕戶網”、行動式電魚裝置等工具作案,對長江漁業資源破壞嚴重。
記者從省公安廳瞭解到,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全力推進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我省警方著重從6個方面發力——
強化組織領導。省公安廳成立了由廳長任組長、廳黨委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廳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市、縣公安機關成立相應組織,迅速動員部署,開展打擊整治。
全面深入摸排。透過已查破案件、市場監管部門查辦的行政案件、詢問被依法打擊處理的違法犯罪嫌疑人、走訪老漁民、對重點群體行業場所區域部位開展檢查調查、建立有獎舉報制度等多種渠道,梳理黑色產業鏈各環節違法犯罪案件線索。
依法開展打擊。集中優勢兵力,力爭快偵快破在偵案件,儘快取得戰果;堅持“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偵查打擊跨地域、系列性團伙等重點案件,堅決斬斷黑色利益產業鏈;對涉黑涉惡犯罪,積極採取提級偵辦和掛牌督辦的方式,全面依法重拳打擊。
強化整體聯動。強化與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長江辦等部門協作配合,共享資訊資源,提升打擊合力;加強與檢察院、法院溝通協調,進一步明確案件管轄、案件定性、證據標準等,確保依法辦案、辦成鐵案,打出聲威、形成震懾。
準確適用法律。對參戰民警進行法律適用培訓,學習研究《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漁政和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並做好行刑銜接把關。
嚴格督導落實。及時跟進排程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加大督查通報力度,實時開展專項督導、交叉檢查和明查暗訪等,及時發現、解決專項行動中出現的問題,推動措施落地、責任落實。
公安機關有關負責人表示,警方將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依法嚴厲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持續形成高壓嚴打態勢,堅決遏制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活動。同時,注重加大宣傳力度,紮實開展宣傳發動,特別是對禁漁的重點區域、水域設立群眾便於理解和易於接受的標語、標識、標牌,最大限度爭取群眾支援,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確保當前工作迅速鋪開,確保10年禁漁工作常抓常嚴,推動長江大保護和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行穩致遠。(李曉群)
【法律連結】
《刑法》第340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漁業法》中明確,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情節特別嚴重的,可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禁漁期間,公安機關、市場監管等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依法開展執法和監督檢查工作,依照《刑法》《漁業法》規定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對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