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四輪代步車該不該上牌照呢?
純電四輪代步車又被稱為老年代步車,作為一種低速電動車,現在普遍認為它本質上就是超低配版A00級電動轎車。
目前國家對老年代步車還沒有統一的管理規定,所以在全國絕大多數省份無需上牌照也無需駕照,但因為管理模糊,會不會被抓就真不好說了。
所以我們有必要先談能不能的問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出,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按定義來看,純電四輪代步車可以被劃分為機動車,所以它是具備上牌照的基礎的。
但交管部門明確指出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凡是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目錄的都屬於非法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登記核發牌證,不得上路行駛。老年代步車就屬於這一類。
而2012年國務院釋出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又補了一刀,明確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於新能源汽車,大有與“來路不明”的老年代步車撇清關係的意思。
而要說老年代步車應不應該上牌照,現在沒有定論。其實上牌照更多的目的是提高法治約束力,要我看,最好是根據車速、車重做一個劃分,這種劃分存在於電動摩托車中(時速超過20km/h,體重超過50kg),所以是有跡可循的。
除此外,使用環境也可以考慮進來。比如在園區裡面使用的低速電動車,因為使用環境單一,路況相對較好,我覺得可以適當放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