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購買免稅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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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新政策執行,已經購買的離島免稅商品屬於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如果違反公告規定,倒賣、代購、走私免稅商品,將被依法依規納入個人信用記錄,三年內不得購買離島免稅商品;對於構成走私行為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由海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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