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現在買個車,確實已經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但是這個怎麼買車和怎麼養車,依舊是大家非常頭疼的問題。買車的時候,會有顧慮,怕買到事故車或是運損車。用車養車的時候,也怕4S店或是維修店的人亂來,把自己的車給搞壞了。
而咱們今天要說的這個事情就是關於車主去維修店維修車輛發生的事情,確實這家維修店的做事方式非常讓人鬱悶。那麼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事情呢?據網上報道,有個車主車子不小心出了點小事故,然後就開去維修店維修,可是沒想到被維修人員開出去,還撞了樹,這實在是讓人非常氣憤。
具體事情是這樣的,車主買了一輛吉利的轎車,開了不到一年。可是一次開車路上,卻不小心被追尾了。雖然問題不是很大,但也有一些凹陷的地方,所以便送去一家汽修店做鈑金和噴漆修復。本來計劃的維修時間是3天,車主第二天沒事就想著去看看,可是車頭卻被拆了。
這下車主就納悶了,自己是車尾受傷了,現在給我修車頭,這是什麼操作?一瞭解才知道,這輛車是被人私自開出去的,撞到了樹,整個車頭都受損嚴重,然後開車出去的維修工為了逃避責任,便想著偷偷修理好,可沒想到剛好被車主撞見了。
而為什麼會撞到樹,對方說是因為要開出去調漆。好在車主安裝了行車記錄儀,記錄顯示是在晚上10點鐘開出去的,分明就是自己開出去兜風。後來對方又解釋說,是調漆回來晚了沒有車位,只能把車開回家,可沒想到在路上被人遠光燈閃了,就撞到了樹上。
車主馬上找到了負責人,可是負責人也說他們不知道,說是員工自己開出去的,可能想試試車。後面雙方達成協議,把車送到4S店維修,然後費用由員工出。可是後來車子在4S店修好了,花了一萬多的維修費。可是維修店不出錢,說是員工的個人行為,和他們沒關係。而這個員工卻表示沒錢,只能過段時間才還錢。
車主也只能自己墊付然後開車走人,可是事情過去幾個月,錢卻一直沒有給的意思。後來這名員工也離職了,車主找到汽修店,對方依舊推脫責任說,這個不是他們的問題,都是那個員工的問題。
車主覺得不合理,畢竟車子是在你們店維修的,你們是有看管義務的,應該承擔連帶責任。而在員工沒錢的情況下,汽修店是要給先支付的,然後汽修店再去和員工協商。目前車主已經向工商局反映了,雙方仍在進一步調解中。不知道大家覺得這個汽修店需要不要賠償車主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