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子發生爭執後,趙某鋒持木棍將其打倒,木棍打斷後仍不收手,他重新找來一根木棍繼續在妻子頭部擊打數下,直到對方滿臉是血,沒了生息才關上房門離開。7月2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這起殺妻案的一審判決書,邯鄲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某無期徒刑。
老宅兇案:男子持木棍打殺妻子
判決書顯示,趙某鋒是河北廣平人,他曾於妻子郭某在山東省平原縣恩城鎮經營一家麵店。2018年夏天,郭某一名初中同學劉某途徑恩城鎮曾到二人的店裡看望郭某並用餐,此後二人開始使用微信聯絡。但這一情況被趙某鋒發現後,他懷疑妻子郭某與劉某有不正當關係,自此扣下郭某手機。
2019年6月,趙某鋒與妻子回到老家廣平縣,二人在居住的小區附近經營了一家麵店。同年8月28日中午,郭某在使用趙某鋒手機與他人聊天時,曾將聊天內容刪除,這一舉動引起趙某鋒不滿。當天下午5時許,趙某鋒騎電動車帶郭某回自己老宅檢視房屋是否漏雨時,二人在屋內發生爭執,趙某鋒遂從房門後拿起一根木棍朝郭某頭部猛擊數下,將郭某打倒在地。
木棍被打斷後,趙某鋒又從院內找到一根木棍再次朝郭某頭部猛擊數下,致郭某死亡。隨後,趙某鋒關上房門,鎖上院門離開。他在第二天清晨還曾返回老宅騎走了停放在院內的電動腳踏車,直到當日中午將殺妻一事告知親戚後,才到公安機關投案。
據公安機關現場勘驗筆錄及物證登記表記載,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案發的房間內有一根斷開的木棍,直徑約4釐米,房間的牆壁上有多處噴濺狀血跡,最高的距地面280釐米,而郭某仰臥在血泊中,已經死亡。
經法醫鑑定,郭某頭面部多處裂創,額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面顱骨多發性骨折,雙側顳葉大腦組織蛛網膜下腔出血,雙側大腦室出血,小腦硬膜下出血,小腦、腦幹出血,顱底粉碎性骨折,鑑定為被鈍性物體作用於頭面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禍起同學聚會:疑妻子與同學有染
據趙某鋒到案後供述,他與妻子一直感情很好。2018年夏天,他聽妻子說,她的一個同學劉某去麵館看她,當時他們的兒子也在場,郭某跟劉某說了兩句話就走了。
2019年初,郭某去參加同學聚會,聚會完之後趙某鋒發現郭某每次玩手機都會揹著他,不讓他看,經常是給別人發完訊息之後就把訊息內容刪了,於是開始起疑心了。趙某鋒稱,郭某和劉某經常發訊息聊天,每次他一看郭某就把自己發的訊息刪除了。他由此懷疑二人有不正當關係,但沒有什麼證據證明,只是猜測。
趙某鋒說,2019年6月,他與妻子回到老家後,郭某因為手機號老是欠費,後來就不用了,經常用趙某鋒的手機上網聊天。但他承認郭某自己的手機被他收走了。
2019年8月28日,下午四五點鐘郭某提出去村裡老宅,看看房子有沒有漏雨。二人到老家後,在檢視房間過程中,郭某曾推了趙某鋒一下,導致他右胳膊肘碰到牆上蹭了一層皮。趙某鋒著急了,看見屋門後面有個椽子,他拿起那根椽子,往郭某頭上打,棍子打折後,他又從街門門洞拿了一根棍子接著打她的頭。
趙某鋒稱,他到底打了郭某多少下,自己也記不清了,離開現場後,他回到小區樓上,換下作案時所穿的衣服,之後在路邊的松樹下坐了一晚上。
2019年8月29日,趙某鋒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9月11日被批捕。邯鄲市檢察院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趙某鋒刑事責任,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邯鄲中院經審理查明,趙玉鋒因懷疑其妻郭某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而心生不滿,於2019年8月28日17時許,在其老宅與郭某發生爭執,持木棍猛擊郭某頭部猛擊數下,致郭某死亡後逃離現場。
判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趙某鋒猜測的“妻子出軌”事件,在郭某的同學劉某看來純屬子虛烏有。據劉某的證言顯示,他雖與郭某是初中同學,但二人畢業後一直沒有聯絡過。他們是在2017年有同學建了微信群之後才有了聯絡,但每次都是同學們一起聊天,兩人沒有單獨說過話。後來郭某因為投票、點贊等事加了他的微信,但兩人仍很少說話。
劉某稱,2018年七八月份,他從北京開車回廣平,在微信上問過郭某在哪裡,對方傳送定位後,他曾到郭某的麵館吃過飯,一共待了一個小時左右,回家後曾向郭某傳送資訊感謝款待,此後直到案發都沒有聯絡過郭某,“我們除了同學關係外沒有其他關係”。
案發後,郭某家屬出具諒解書,對趙某鋒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從輕判處。
邯鄲中院經審理認為,趙某鋒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實施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
法院認為趙某鋒與郭某系夫妻關係,二人因感情問題、生活瑣事發生矛盾,繼而引發此案,趙某鋒犯罪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構成自首,辯護人所提趙某鋒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的辯護意見屬實,予以採納。
邯鄲中院據此於2020年6月29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某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