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聚焦投資者保護:打擊造假、尊重契約

不到一個月時間,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三度發聲徹查資本市場造假行為,兩度強調投資者保護問題和中小銀行深化改革。5月4日,金融委召開第二十八次會議,釋放三大重磅政策訊號,並要求金融委各單位完善宏觀預案,最佳化供給結構,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提高政策質量,狠抓政策落實。分析人士指出,金融委會議傳遞多個訊號,無論是加大打擊資本市場造假還是強化金融產品風險管控,背後均意在嚴肅市場紀律、維護投資者合法利益。

資本市場造假“零容忍”

會議強調,必須堅決維護投資者利益、嚴肅市場紀律,對資本市場造假行為“零容忍”。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完善資訊披露制度,堅決打擊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和個人堅決徹查,嚴肅處理。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期,金融委多次部署打擊資本市場造假,此次已是第三次強調,且將打擊強度提升至“零容忍”。在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陶金看來,前期,國際上關於中國企業的個別財務和經營資料造假事件,對中國上市公司群體乃至中國資本市場監管的形象產生了負面影響。此次再次重申證明監管也認識到了個別事件背後監管力度和範圍有待最佳化。

4月7日,金融委第二十五次會議便曾表態“堅決打擊各種造假和欺詐行為”;4月15日,金融委第二十六次會議再次強調“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在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看來,本次會議對資本市場造假行為上升至“零容忍”,體現了維護投資者利益、嚴肅市場紀律的決心。

真實、透明的資訊是資本市場有效執行的前提條件,近期疫情給企業經營帶來較大沖擊,造假現象也有所抬頭,損害了投資者利益。溫彬進一步稱,加大對資本市場造假行為的打擊力度,亦有助於對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和個人形成警示和威懾,監督其嚴格遵守資本市場紀律,從而促進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今後,又該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在陶金看來,除了合理加大檢查範圍和頻度外,更重要的是加大監管懲戒程度,對於相關行為給予更嚴厲的懲罰,以發揮監管的訊號反饋機制。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則表示,需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使其違法成本高於收益。例如為受損害的投資者提供經濟、效率、便民的民事救濟途徑,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金融產品尊重契約

針對投資者保護問題,此次會議首次提出,要高度重視當前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提高風險意識,強化風險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適度性,提高專業性,尊重契約,釐清責任,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

在業內人士看來,金融委此番表態正是對“原油寶”穿倉事件的回應。近期,受全球疫情加速蔓延、經濟前景悲觀及地緣政治衝突等因素影響,金融市場波動加劇,國際原油期貨價格一度跌至負值,導致相關投資損失較大,“原油寶”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針對該事件,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曾明確,銀保監會對此風險事件高度關注,第一時間要求中國銀行依法依規解決問題,與客戶平等協商,及時回應關切,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要求中國銀行儘快梳理查清問題,嚴格產品管理,加強風險管控,提升市場異常波動下的應急管理能力。

4月29日晚間,中國銀行釋出說明稱,目前該行正積極研究並爭取儘快拿出回應客戶合理訴求的意見,並繼續與客戶保持誠摯溝通協商,盡最大努力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應有責任。

“監管部門第一時間部署相關工作,要求依法解決相關問題,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們必須認識到,該事件不應僅視為個別銀行事件,金融投資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可能普遍存在於眾多金融機構之中。”溫彬直言,“下階段,金融機構應繼續加強產品研發,尤其是對於創新類、複雜類的金融產品,應提升專業性,強化風險意識,加強風險管控,特別是要提升市場異常波動下的應急處置能力,同時,規範產品宣傳營銷,把握好適度性,加強投資者教育與權益保護。”

陶金則稱,此次會議所強調的,體現了政策對於金融機構發行的各類產品,尤其是與國際商品市場掛鉤的,要加強監管制度和機制的設計和執行。一方面,金融機構自身需要加強產品設計和風控的管理,另一方面,政策更要從保護投資者、嚴格依法的角度加強對金融機構產品發行的備案、指導和監管。對於產品設計和風控有漏洞的金融機構,需要加以合理的懲罰措施。

中小銀行深化改革方案已定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會議除提及強化金融產品風險管控外,還透露了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的工作方案情況。會議指出,中小銀行對服務實體經濟和中小微企業具有重要意義。有關部門已經制定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的工作方案,要抓緊落實。必須把改革和發展有機結合起來,立足服務基層和中小微企業,在充實資本的同時,解決好中小銀行在業務定位、公司治理、信貸成本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推動治理結構與業務發展良性迴圈。

對於中小銀行,監管也已多次發聲。在4月22日國新辦舉辦的新聞釋出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曾坦言,由於中小銀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經營實力有限,特別是客戶群體有一定的特殊性,在當前疫情下,受到的衝擊也是比較明顯的。他表示,中小銀行面臨較大發展壓力,監管層將從公司治理等核心問題入手夯實其穩定性,並給予一定的差異化監管政策。

溫彬指出,近期,國家多次在重要會議中部署中小銀行改革發展相關問題,主要原因在於:一方面,中小銀行數量眾多,不僅是我國銀行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且它們紮根基層,天生具有普惠性質,在服務基層居民、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領域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小銀行較大型銀行的客戶基礎薄弱,資金來源、資本補充等方面不佔優勢,疫情導致盈利能力下降、資本消耗加快、資產質量變差等壓力增加,需要政策上給予特殊支援,幫助中小銀行防範化解風險的同時,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目前,我國約有4000多家中小銀行法人機構,總資產77萬億元左右,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三農”和中小微企業的主力軍。然而,中小銀行不良率上升較快、內源性資本補充不足、股東股權違法違規亂象頻現等問題也切實擺在眼前。

針對中小銀行公司治理缺陷、業務定位模糊、風險管控薄弱等問題,溫彬進一步建議,中小銀行要真正實現“強身健體”,必須深化改革,加強公司治理,規範股東行為,切實化解風險,明確業務定位,聚焦主責主業,迴歸業務本源,重點服務好基層和中小微企業。在他看來,下階段,為維護經濟金融穩定發展大局,支援中小銀行發展的政策將進一步落地實施,規範中小銀行行為、防範化解風險也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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