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新秀”上市四個月股價腰斬,董秘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股民:損失怎麼算?

本文來源:時代財經 作者:張昕迎

上市才剛滿四個月,東田微(301183.SZ)的董秘就出事了。

9月27日,東田微披露公告顯示,公司董秘兼財務總監張小波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公安機關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經公司初步瞭解,張小波所涉上述事項系其個人案件,與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無關,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目前公司暫由公司總經理、董事、實際控制人之一謝雲代為履行董事會秘書和財務總監職責。

9月28日,東田微相關工作人員向時代財經表示,公司是接到張小波家屬的通知才得知此訊息,“目前,我們並未收到任何來自公安機關的相關書面通知。9月23號從張小波家屬處獲悉並及時進行了公告,後面才我們進一步瞭解到(張小波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原因。”該工作人員說。

儘管東田微在其公告中強調,張小波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為個人案件且與公司無關,但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及如何追責依然是投資者最為關注的問題。

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洪鵬律師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操縱證券市場是一種比較惡劣的刑事犯罪行為,部分投資者勢必會因此產生損失,目前也有一些投資者參與訴訟維權。

上市僅四個月董秘就出事

東田微是“A股新秀”。作為一家從事精密光電薄膜元件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東田微以攝像頭濾光片和光通訊元件等為主要產品,今年5月24日,公司正式登陸深交所創業板。

招股書顯示,張小波2019年11月至今在公司子公司東莞微科任職,自2020年7月3日起被聘任為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本屆任期將持續至2023年7月。

從其過往履歷來看,出生於1984年的張小波畢業於華中科技大學,擁有著豐富的財務金融背景,曾任職於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昆吾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萬普瑞邦技術有限公司、深圳九川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作為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張小波收入不菲。根據招股書中披露的薪酬狀況,2021年,張小波薪酬在高管中處於中上水平,年薪36萬元,和擔任董事、總經理職務的謝雲達到同一薪酬水平,而高登華、謝雲夫婦則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張小波出事後,謝雲目前正在代為履行東田微董事會秘書和財務總監職責。

“A股新秀”上市四個月股價腰斬,董秘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股民:損失怎麼算?

圖片來源:東田微招股書

此外,張小波還曾持有深圳市睿聯佳創投資諮詢有限公司80%的股權,不過,在就職於東田微之後,張小波已經將其持有股權轉讓給其母親。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張小波被執行監視居住不久前的9月5日,東田微還接受了一場機構調研,當時的張小波正作為上市公司接待人員參與其中。

9月27日,時代財經就張小波被執行監視居住一事致電東田微,其相關工作人員向時代財經表示,公司是接到張小波家屬的通知才得知此訊息,是他的個人原因,與公司無關。

“目前,我們並未收到任何來自公安機關的相關書面通知。9月23號從張小波家屬處獲悉並進行了公告,後面才我們進一步瞭解到(張小波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原因。”該工作人員表示。

儘管東田微在其公告中強調,張小波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為個人案件,與公司無關,但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及如何追責依然是投資者最為關注的問題。股吧中有不少投資者發帖質疑,“可以要求賠償嗎?”“投資者的損失該怎麼算?”

時代財經注意到,事發後,有投資者第一時間在互動平臺提問:“張小波涉及的犯罪行為是否涉及到公司已公佈的業績情況?面對公司股價持續的下行,管理層能否拿出實際行動來維護廣大投資人的利益?”

對此,東田微回覆道,“董秘所涉事項系其個人案件,與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無關。本次事件所產生的後續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而早在8月30日,就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向董秘提問,稱“公司近幾個交易日跌去30%,是否有重大利空因素沒有披露?”當時東田微則回覆表示“不存在應該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資訊”。

9月28日,東田微股價以下跌4.34%報收於23.60元/股,最新總市值為18.88億元。自上市以來,其股價已從48.00元/股的高位跌去了50%,9月28日更是創下了自上市以來的最低收盤價。

業績方面,2022年上半年,東田微實現營業收入約1.64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22.85%;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0.24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36.08%。

投資者是否有權索賠?

目前,張小波具體犯罪事實以及刑罰,還有待司法機關後續進一步披露。此事後續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上市公司在其中是否承擔責任?投資者的損失又如何確定?

對此,洪鵬律師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一般來講,操縱證券市場是指運用資金並透過資訊優勢來拉抬股票等非真實交易的行為,一般會透過控制數個關聯個人賬戶來進行對倒交易,這已構成刑事犯罪,張小波也將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處罰。

洪鵬律師還解釋,操縱證券市場更多屬於個人行為,常見於大股東及控股股東,上市公司本身去操縱證券市場的可能性很小,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受害者。“根據目前的調查進展,這確實屬於張小波的個人行為,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是正常的。”

然而,作為高管的張小波是否持有公司股份還是一個未知數。目前,東田微的股東明細情況暫時停留在了2022年中報。不過,招股書顯示,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張小波作為高階管理人員,並未持有股權。

“A股新秀”上市四個月股價腰斬,董秘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股民:損失怎麼算?

圖片來源:東田微招股書

此外,張小波操縱的究竟是哪一隻股票也尚無定論。“其操縱的物件到底是自己的公司,還是關聯方的公司,也要等調查完以後才會有相關資訊。”洪鵬說。

張小波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會對投資者產生怎樣的影響?

洪鵬律師表示,部分投資者勢必會因此產生損失。“操縱證券市場是一種比較惡劣的證券刑事犯罪行為,現在中國證監會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嚴厲打擊包括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證券犯罪行為。目前也有一些投資者參與到訴訟維權之中。”

但是,諸如此類的投資者申請到賠償的成功案例並不多。洪鵬律師稱,這主要是因為操縱證券市場區間和投資者損失因果關係很難去證明,再加上證監會披露的資訊有限,導致很多投資者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了影響。

“哪怕知道投資者知道股票被操縱,但是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屬於這個階段區間,和如何計算自己的損失。因此國內像類似投資者申請到賠償的案子並不多,這個問題也是一個世界難題。”

“證券法明確規定了投資者可以要求索賠,但是怎麼賠,賠多少,如何判斷哪個區間都沒有成文的規定,不像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信披違規等方面的規則一樣清晰成熟。”洪鵬律師補充道。

這已經是今年9月以來第三起高管或涉嫌違法犯罪的案例。

27日,歐菲光(0024576.SZ)披露,公司前副總、實控人親兄弟蔡高校同樣被公安機關執行監視居住。

頗為巧合的是,兩位涉事高管均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機關執行監視居住。與此同時,兩家公司還淵源頗深,歐菲光連續多年為東田微的第一大客戶。

對此,洪鵬律師表示,兩起案件被同一個偵查機關執行處罰,這說明兩起案件必然存在一定聯絡,不排除有資訊互動、共同操作的可能。

除東田微、歐菲光外,9月5日晚間,沃森生物(300142.SZ)公告,公司於2022年9月3日接到雲南省文山州監察委員會通知,公司董事會秘書張荔因個人原因被文山州監察委員會實施留置調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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