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季度以來,煤炭供需偏緊、價格大幅上漲。煤炭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初級產品,今後一段時期我國能源消費仍然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續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做好煤炭保供穩價工作,全國煤炭供應和價格總體平穩。
同時也要看到,當前國際能源供需形勢錯綜複雜,為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促進煤炭價格合理形成,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明確了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從目前階段看,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含稅價格在每噸570~770元之間較為合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在24日召開的釋出會上透露。
兩個明確、三項保障
據萬勁松介紹,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就是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明確價格合理區間、強化區間調控,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執行,超出價格合理區間將被及時調控監管,以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
一是明確了煤炭價格合理區間,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含稅價格在每噸570~770元之間,考慮中間環節流通費用等因素,明確了山西、陝西、內蒙三個重點產區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
二是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目前,燃煤發電執行的是“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與燃煤發電價格機制相銜接,實現了‘區間對區間’。”萬勁松透露,“我們這次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燃煤發電企業可在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範圍內及時合理傳導燃料成本變化。”
為實現 “兩個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了三項保障措施。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調節能力。保障煤炭產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進一步增強政府可排程儲煤能力,完善儲備調節機制。二是強化市場預期管理。進一步健全煤炭生產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制度,規範煤炭價格指數編制釋出行為。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和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合理迴歸。三是加強煤、電市場監管。嚴禁對合理區間內的煤、電價格進行不當行政干預,同時加強煤、電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強化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和反壟斷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在萬勁松看來,當前,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穩預期,引導市場形成合理煤價預期,遏制投機資本惡意炒作,防止煤炭價格大起大落;二是穩供應,支援煤礦穩定生產、支援煤電平穩出力,更好發揮煤炭作為基礎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維護國家能源安全;三是穩經濟,推動上下游行業協同發展,引導煤炭價格進一步合理回落,穩定下游企業用電用煤的成本,促進經濟平穩執行。
破解 “煤電頂牛”難題
“煤電頂牛”可謂“老大難”問題。“這次完善機制,將要著力解決‘煤電頂牛’難題,實現煤價、上網電價、使用者電價‘三價聯動’,推動煤、電上下游協同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坦言。
據瞭解,“煤電頂牛”主要成因是煤、電價格形成機制不夠完善,難以有效銜接。
去年10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將電價浮動範圍擴大至在基準價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不限,構建起“能漲能跌”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實現了上網電價、使用者電價透過市場化方式有效聯動。
“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追本溯源,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實現了與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電價區間的有效銜接,在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 彭紹宗說,“這樣煤價、上網電價、使用者電價透過市場化方式實現了‘三價聯動’,從根本上理順了煤、電價格關係,即可破解‘煤電頂牛’難題。”
煤價和電價是漲是落?
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出臺,對煤價和電價有何影響?彭紹宗認為,今後一段時間,預計煤炭價格會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有利於進一步穩定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
據介紹,當前,煤炭生產和市場供應總體平穩,日產量穩定在1200萬噸以上,電廠存煤處於歷史高位,煤炭價格穩定具備堅實基礎。
彭紹宗表示,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政策的出臺,向行業和市場釋放了國家進一步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的明確訊號,有利於引導上下游儘快形成穩定的市場預期、遏制資本投機炒作,引導煤炭價格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
“此次改革,不涉及電價機制調整,燃煤發電仍執行市場化電價機制。除高耗能企業外,無論煤價如何變化,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都不能突破上浮20%的限制,居民、農業電價與當前水平相比也不會有任何變化。同時,此次改革,明確了煤炭價格合理區間,與燃煤發電價格區間作了銜接。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執行時,煤炭、電力價格透過市場化方式有效傳導,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也不會突破上浮20%的限制。” 彭紹宗說。 (中國經濟網記者王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