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價格新機制來了!給資本設定了“紅綠燈”

中新財經2月24日電 (左宇坤)為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

煤炭價格合理區間是不是政府定價?煤價超出合理區間時怎麼處理?未來煤炭價格走勢會如何?24日,國家發改委進行了回應。

煤炭價格新機制來了!給資本設定了“紅綠燈”

資料圖:工人將電煤裝運至車輛上。 胡國林 攝

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介紹,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簡單地講,就是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明確價格合理區間、強化區間調控,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執行,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

從多年市場執行情況看,近期階段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價格每噸570-770元(含稅)較為合理,上下游能夠實現較好協同發展。

綜合考慮合理流通費用、生產成本等因素,相應明確了煤炭重點調出地區(晉陝蒙三省區)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綜合採取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執行。

煤炭價格合理區間不是政府定價

萬勁松表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不是政府定價,實質上是一種預期管理手段,是煤炭價格調控目標,通俗的說,就是“打明牌、劃邊界”。

這次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既不是重回政府定價,也不是放任自流。當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內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放手讓市場主體自主交易形成價格,政府監管要“到位不越位”,不得進行不當行政干預;一旦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立即採取調控監管措施,促進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

煤價超出合理區間時,運用各種措施引導迴歸

萬勁松還介紹了三項保障措施。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調節能力。保障煤炭產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進一步增強政府可排程儲煤能力,完善儲備調節機制。

二是強化市場預期管理。進一步健全煤炭生產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制度,規範煤炭價格指數編制釋出行為。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充分運用《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合理迴歸。

三是加強煤、電市場監管。嚴禁對合理區間內的煤、電價格進行不當行政干預,同時加強煤、電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強化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和反壟斷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煤炭價格新機制來了!給資本設定了“紅綠燈”

資料圖:露天煤礦。

遏制投機資本惡意炒作煤炭價格

萬勁松表示,從近年情況看,煤炭價格非理性上漲的背後都有資本過度投機炒作這個推手。此次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就是提前劃定了政府價格調控監管的邊界線,也給資本設定了“紅綠燈”,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壓縮投機炒作空間,能夠有效防範投機資本惡意炒作。

下一步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密切關注投機資本動向,加強煤炭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對投機資本惡意炒作露頭就打,著力規範煤炭期現貨市場秩序,促進期現貨市場協同健康發展。

預計煤炭價格會合理回落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今後一段時間,預計煤炭價格會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有利於進一步穩定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

當前,煤炭生產和市場供應總體平穩,日產量穩定在1200萬噸以上,電廠存煤處於歷史高位,煤炭價格穩定具備堅實基礎。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政策的出臺,向行業和市場釋放了國家進一步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的明確訊號,有利於引導上下游儘快形成穩定的市場預期、遏制資本投機炒作,引導煤炭價格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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