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合併重組助中小銀行強身健體

由 司馬盼香 釋出於 財經

  

  日前,大同銀行、長治銀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和陽泉市商業銀行共5家銀行合併重組為山西銀行的申請得到了中國銀保監會批覆,新組建的山西銀行資產總規模近3000億元,成為山西境內最大的城市商業銀行。無獨有偶,遼寧省由省內12家相關城商行合併新設的一家省級城市商業銀行的申請也在走相關審查程式。合併重組將有可能幫助中小銀行最佳化資產結構,提升行業競爭力。

  近年來,大型商業銀行持續展開客戶下沉,在針對相同客群(尤其是中小銀行的優質客戶)展開競爭時,大銀行在定價方面有著明顯的優勢,由此導致中小銀行優質客戶流失。優質客戶定價的下行,會帶動其他客戶定價的下行,進而對中小銀行整體盈利能力造成影響。同時,新興起的網際網路銀行憑藉數字化手段和大資料風控優勢,與中小銀行展開競爭,對中小銀行一度看好的線上利潤管道帶來擠壓。在這種情況下,中小銀行進行合併重組,可增強自身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經營內卷化結果的出現。

  合併重組可有助化解中小銀行資產不良率過高的風險,提高中小銀行的業務安全度。中小銀行的服務物件主要是“三農”與小微企業客戶,小微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較大,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中小銀行資產不良率上升。同時,中小銀行面向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下降,利潤整體減少,意味著中小銀行內源性補充資本金的能力削弱,這也會導致中小銀行資產不良率上升。中小銀行資本重組,一方面可引進優質戰略投資者,拓寬資金補充渠道與改善自我流動性;另一方面能夠“抱團取暖”,透過以時間換空間,逐漸化解存量不良資產,並增強自我造血功能。

  從歷史角度看,中小銀行前身不少是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由於起點低、規模小、底子薄,當初出於化解風險的需要,個別中小銀行在引入社會資本過程中缺乏對股本的穿透式監管,導致股東良莠不齊,甚至將不少新的風險尤其債務風險帶了進來。還有個別中小銀行存在股權過度集中問題,控股股東將銀行視為“提款機”,違規佔用、關聯交易和內部利益輸送等風險時有發生。從這些方面看,理順中小銀行治理結構的一個有效辦法就是進行市場化的資本重組。這一方面可以豐富股東來源,提升股東質量與最佳化股東構成,建立起產權明晰、結構合理、運作規範的治理結構;另一方面,能夠健全內控機制,封住中小銀行“跑、冒、漏”的暗道,提升中小銀行的資本穩定性以及財務穩健度。

  從實踐看,中小銀行僅靠自身獲取金融科技新優勢較難,一個有效的途徑是透過資本重組,整合與集約中小銀行數字化與智慧化的能力,在此基礎上增強與國有大行及網際網路銀行展開合作的話語權。對於國有大行,中小銀行可以利用自身在信貸、零售以及金融IC卡等方面的資料整合與管控能力,借力拓展財富與資產管理的業務半徑,並透過大型銀行之手實現與債券、基金的協同對接,涉足代銷、託管等輕資本業務領域。對於網際網路銀行與第三方科技公司,中小銀行可側重在大資料、區塊鏈和人工智慧等技術方面與對方展開合作,實現在數字化轉型中的“彎道超車”。

  必須指出的是,合併重組最終有賴於合併完成後新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及時跟進,以及企業文化的再造提升。另外,作為資本重組後的業務拓展方向,中小銀行須集中精力與資源深耕本地市場,構造差異化經營方陣,打造出“小而美”的業務閉環,如繼續下沉渠道,開拓大型銀行涉及較少的空白區域,針對當地企業制定專門性與特色化的金融產品等。(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張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