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30日電 因涉嫌存在信披違法違規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東洋)及控股股東山東東方海洋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東方海洋集團)被立案調查。
30日晚,*ST東洋公告,因公司涉嫌存在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因涉嫌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控股股東東方海洋集團立案調查。
*ST東洋被指“四宗罪”
同日(30日),*ST東洋釋出公告,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公司與東方海洋集團存在非經營性關聯資金往來。根據公司披露資訊,截至6月28日,被東方海洋集團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餘額13.70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78.95%;6月29日,東方海洋集團歸還公司非經營性佔用資金3億元。*ST東洋未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審議程式,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此外,*ST東洋為東方海洋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違規擔保。根據公司披露資訊,截至2020年6月29日,違規擔保餘額7.86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45.31%,公司未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審議程式,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ST東洋部分重大事項資訊披露不及時。一是據公司披露,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涉及多起重大訴訟事項,其中在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中已披露涉訴金額為4.66億元,新增涉訴金額為7.04億元,對上述重大訴訟事項,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二是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輪候凍結,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同時,*ST東洋未及時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公司2019年10月29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與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度業績快報》、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2019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對2019年度淨利潤預計差異重大,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
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決定,對*ST東洋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公司應督促控股東儘快歸還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解決違規擔保等問題,並引以為戒。
*ST東洋控股股東被責令改正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還顯示,作為*ST東洋控股股東,東方海洋集團與其存在非經營性關聯資金往來;同時,*ST東洋為東方海洋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違規擔保;截至2020年6月29日,東方海洋集團及*ST東洋實控人所持東方海洋股份被多家法院輪候凍結,*ST東洋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認為,東方海洋集團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決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對*ST東洋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車軾;財務總監於雁冰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中新經緯APP)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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