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聚焦|確保能源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國家重拳遏制煤炭價格非理性上漲
煤炭,關乎工業生產,也事關群眾取暖。一段時期以來,煤炭價格快速上漲,連創歷史新高,國家發展改革委稱之為“完全脫離供求基本面”,並“仍呈現進一步非理性上漲的趨勢”。這一背景下,相關方面依法採取干預措施,促進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
工人操作機械在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錫林郭勒勝利礦業有限公司的勝利西三露天煤礦裝載煤炭。新華社記者 侯維軼 攝
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一項重要議題,就是聽取民生用能保供情況彙報。圍繞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會議作出一系列部署,包括“依法打擊煤炭市場炒作”。
此前一天,國家發展改革委在京內外連開三場座談會,主題詞都是“煤炭”。
第一場,組織重點煤炭企業、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實施干預措施。
第二場,組織煤電油氣運重點企業,研究安排人民群眾溫暖過冬各項重點工作。
第三場,則是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赴鄭州商品交易所調研並召開專題座談會,提出“著力加強期貨市場穿透式監管”“依法嚴厲查處資本惡意炒作行為並公開曝光”等舉措。
不只是國家發展改革委,記者瞭解到,國務院國資委也已出臺今冬明春能源供應保障考核獎懲辦法,把保供作為今年企業考核的主要指標,實行“一票否決”。
密集動作對期貨市場的影響立竿見影。19日當晚,動力煤期貨主力合約短時間內便牢牢“鎖定”跌停板。焦煤、焦炭等的主力合約也基本遊走在跌停板附近。
山西一家大型電力企業負責人告訴新華社記者,對於眼下狂飆、高燒的市場煤價來說,依法對煤炭價格實施干預措施是一劑及時的“退燒藥”。
10月12日,在綏芬河鐵路口岸換裝現場,工人進行煤炭平整作業。新華社記者 張濤 攝
記者瞭解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各有關方面有力有序推進落實能源保供穩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例如,9月底以來,已核增一批生產煤礦,10月18日煤炭日產量已超過1160萬噸,創今年新高。在已簽訂年度中長期合同的基礎上,發電供熱企業與煤炭企業又簽訂了1.5億噸中長期合同,部分省份中長期合同煤炭缺口已落實煤源,正在抓緊簽約。
國家礦山安監局安全基礎司司長孫慶國13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已稽核976處煤礦,本著特殊時期特事特辦、適當放開、嚴守底線的原則,逐礦進行安全條件稽核。其中有153處煤礦符合安全保供條件,大約增加產能2.2億噸/年,預計四季度可增加煤炭產量5500萬噸,平均日增產達到60萬噸。
以深化改革解決深層次問題。我國正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近日廣東、江蘇、山東、湖北、山西等地新增市場交易價格已按價格政策實現近20%的上浮。
南方電網能源戰略與政策研究所所長陳政認為,近期國家推出的一系列措施,既是疏導煤、電價格矛盾關係和緩解當前電力供應緊張局面的“及時雨”,更是放開市場主體准入、放大價格浮動空間,進一步發揮有效市場作用,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向新階段的“助推劑”。
對於進一步保供穩價,國家發展改革委在19日召開的會議上提出進一步釋放煤炭產能、穩定增加煤炭產量、進一步落實發電供熱企業煤炭中長期合同全覆蓋、推動煤電機組應發盡發等八項措施。
民生用電用氣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趙辰昕此前表示,居民用電量佔全部用電量的15%左右,民生用氣佔全部用氣的比例不到50%,這些民生用電和用氣全額保障沒有問題。
“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仍然是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還是執行目前價格水平不變。”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說。
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指出,著力排查異常交易和惡意炒作行為,各重點煤炭港口要主動向監管部門提供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等違法線索,對於明顯超出合理水平的交易限制其運輸、裝卸,全力維護煤炭市場秩序。
在榆林象道國際物流園集裝箱裝卸區,工作人員在指揮裝卸外運煤炭(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 陶明 攝
相關地區在加快落實。以我國煤炭主產區之一的陝西榆林為例,記者瞭解到,19日榆林市召開四季度煤炭保供專題會議,要求相關企業簽訂保供穩價承諾書、已簽訂的長協價格不得變更等。與此同時,要求發改、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充分運用價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違反規定的煤炭企業進行聯合懲戒,促進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員張燕生認為,煤炭價格持續上漲,是國際國內多重因素交織疊加、共同作用的結果。“短期看,強力調控是必要的,從高質量發展的長遠角度看,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尤其是煤電領域市場化改革,在統籌協調上下更大功夫。”(記者劉紅霞、梁曉飛、吳濤、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