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張林霞 6月15日,華潤置地(01109.HK)釋出根據上市規則第 13.18 條作出的公告。
據公告顯示,於2021年6月15日,公司作為借款人就總數為34.5億港元的貸款融資與一家銀行訂立了一份貸款融資協議。該貸款融資自提款日起計為期一年。
根據該融資協議,如果華潤集團停止(1)直接或間接持有最少35%公司已發行股本,或(2)擁有委任權委任公司董事會成員,將構成控制權改變。於公告日期,華潤集團擁有公司約59.55%的已發行股本。
倘發生該融資協議項下的控制權改變,根據該融資協議,貸方可宣佈取消提供貸款額度及/或宣佈所有未償還款項連同貸款額度項下所有應計利息及其他所有公司需於該融資協議項下支付的款項實時到期及須予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