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提醒消費者:遠離借貸營銷陷阱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14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林)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今天釋出2022年第2期消費者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遠離過度借貸營銷陷阱,防範過度信貸風險,主要包括四種風險: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誘導消費者把消費貸款用於非消費領域;過度收集個人資訊,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保安權。
當前,信用卡、小額信貸等個人消費信貸服務與各種消費場景深度繫結,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減輕了即時的支付壓力,但消費者若頻繁、疊加使用消費信貸,易引發過度負債、徵信受損等風險。近年來,時有消費者投訴反映過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續費或違約金高、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誘導消費者以貸款或透支方式預付費用,後因各種原因不能持續經營,導致消費者不僅無法享受本已購買的服務,還要面臨還款壓力和維權困難。
因此,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遠離過度借貸營銷陷阱,防範過度信貸風險。
一是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警惕營銷過程中混淆概念,誘導消費者使用信用貸款等行為,比如,以“優惠”等說辭包裝小額信貸、信用卡分期服務;或是價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貸款或分期服務年化利率等;還有的在支付過程中故意誘導消費者選擇信貸支付方式。若消費者自我保護和風險防範意識不強,不注意閱讀合同條款、授權內容等,簽約授權過程比較隨意,容易被誘導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
二是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利用大資料資訊和精準跟蹤,一些機構挖掘使用者的“消費需求”後,不顧消費者綜合授信額度、還款能力、還款來源等實際情況,過度營銷、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致使消費者出現過度信貸、負債超出個人負擔能力等風險。消費者應該知道,使用消費信貸服務後,需要依照合同約定按期償還本金和息費,信用卡分期、信用貸款等息費未必優惠,摺合年化費率計算後的綜合貸款成本可能很高,過度信貸易造成過度負債。
三是誘導消費者把消費貸款用於非消費領域。誘導或默許一些消費者將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於非消費領域,比如買房、炒股、理財、償還其他貸款等,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秩序。消費者違規將消費信貸獲取的資金流向非消費領域終需承擔相應後果,“以貸養貸”“以卡養卡”不可取。
四是過度收集個人資訊,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保安權。一些金融機構、網際網路平臺在開展相關業務或合作業務時,對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不到位,比如以默認同意、概括授權等方式獲取授權;未經消費者同意或違背消費者意願將個人資訊用於信用卡業務、消費信貸業務以外的用途;不當獲取消費者外部資訊等。以上過度收集或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的行為,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保安權。
針對上述問題,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要了解消費信貸的有關政策和風險,防範過度信貸透支消費風險,提高法律意識,保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