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風險影子銀行的拆解工作再獲實質性進展。最新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6月末,銀行同業理財已經由高峰時期的超6萬億元壓降至百億元左右,信託貸款較年初減少0.39萬億元,銀行同業特定目的載體投資保持下降趨勢。
拆解高風險影子銀行,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必要舉措。影子銀行風險具有“系統性風險”特徵,它遊離於監管之外,風險隱匿、交叉傳染,被認為是2008年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之一。狹義的影子銀行包括同業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和同業理財、委託貸款、信託貸款、P2P網路貸款等,風險相對較高。
當前,尤其要警惕高風險影子銀行卷土重來。經過近幾年的不懈努力,我國影子銀行野蠻擴張的勢頭已得到遏制。但是,受國內外複雜形勢影響,經濟下行壓力可能逐步對映到金融領域,造成老問題未去、新矛盾又來。此時,高風險影子銀行可能假借所謂的“創新”之名有所抬頭。為此,對於部分結構複雜的金融產品可能隱匿的風險,我們要高度關注。
立足我國高風險影子銀行的特殊性,風險化解工作要堅持“精準拆彈”。與全球其他經濟體不同,我國高風險影子銀行具有突出的“類信貸”特徵,不以貸款之名、卻行貸款之實。眾所周知,貸款業務受到嚴格的監管約束。但反觀“類信貸”影子銀行,它的資金主要來源於銀行,客戶也主要是銀行的客戶,乾的也是“類貸款”之事,但卻繞過了監管對於貸款業務的嚴格監管,實質上就是“通道業務”。若放任影子銀行野蠻擴張,不僅會導致金融脫實向虛、扭曲市場資源有效配置,還會大幅抬高我國的宏觀槓桿率水平、引發系統性風險甚至金融危機。
由於影子銀行不可能完全消失,其自身也兼具一定的積極作用,風險化解工作還要堅持“因勢利導”。從國際經驗看,影子銀行不會消失,將和傳統金融體系長期共存,但不同型別影子銀行的作用、風險水平差異較大。從某種程度上看,影子銀行能夠彌合資訊不對稱,覆蓋傳統銀行體系難以觸達的領域,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因此,風險化解工作要堅持“因勢利導”,既要遏制高風險影子銀行野蠻擴張,也要鼓勵合法合規的創新,關鍵是要建立風險隔離機制,嚴防風險相互傳染、相互交織。
防範化解風險沒有暫停鍵。接下來,針對高風險影子銀行可能捲土重來這一問題,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對影子銀行的持續監管體系,及時瞭解各類“創新”手法,動態掌握影子銀行的規模變化,有效監測影子銀行的風險水平變化,力爭讓監管跑在金融風險曲線的前面。其中,要嚴禁多層巢狀投資、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偽金融創新等行為,要把所有金融活動都納入監管,要統一同類機構和產品的監管標準,進而消除監管套利空間、維護金融體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