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國金屬利用(01636)公佈,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評該公司的執行董事及主席俞建秋,及指令俞建秋參加有關董事職責、《標準守則》及《企業管治守則》(分別為《上市規則》附錄十及十四)各 3 小時的培訓。
據悉,2020 年 3 月 31 日,俞建秋透過其全資擁有的一家公司,以場外交易方式出售了約2.61億股該公司股份(約 9.93%)。
出售事項發生時,適值該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財政年度業績(2019 年度業績)所涉及的董事禁止買賣證券期(2020 年 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
俞建秋在進行出售事項前,並沒有通知指定的董事或該公司董事會,亦沒有獲得指定董事的批准。
俞建秋承認其違規行為,並接受上市委員會對其施加的下列制裁及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