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出手!這些保險宣傳語不能再用了

11月7日,中新經緯從業內獲悉,近期保險監管部門向保險公司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以及《關於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有關風險的提示》(下稱提示)。

監管在通知中指出,部分保險公司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存在產品設計不審慎、銷售管理薄弱、客戶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魔方業務”再被點名

上述提示在五個維度劃定短期健康險業務的經營紅線,並點名“魔方業務”。

在業內,以免費贈險或低保費為誘餌吸引消費者,進而引導客戶投保或保障“升級”的行為,被稱為“魔方業務”,涉及險種多為百萬醫療險、重疾險。

提示要求,保險公司產品責任設計應立足於消費者實際健康保障需求,科學合理確定產品責任,不應使用“保費低至(最低)X元”“每月X元起”“保障高至(最高)X萬”等詞彙進行不當宣傳。

提示指出,保險公司透過網際網路等方式承保的業務,投保人完成單個產品投保流程後,明確告知其投保流程已完成。不應使用“保障完善”“產品升級”“保障提升”等詞彙,不當引導投保人進行新的投保或保全動作。

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副所長李文中表示,近年來健康險在前期高增長之後面臨著增長放緩的壓力,保險公司在業務持續增長的壓力下,在開展短期健康險業務過程中,很多機構採用“保險魔方”的銷售策略,透過將低保費、低保額、高免賠的醫療險、重疾險贈送作為“引線”,引導消費者“升級”投保常規醫療險或重疾險等其他健康險。

2021年,監管部門曾對“魔方業務”點名並叫停。

2021年8月,原北京銀保監局釋出相關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全面停止在北京地區釋出存在過度營銷、誘導消費問題的網際網路保險營銷宣傳廣告,包括但不限於“首月1元”“1元升級”“免費贈險”“實物抽獎”“限時停售”等誘導、誤導性的內容,以及存在廣告標識不清晰、關閉按鈕不顯著、整屏誘導點選等問題的廣告。

原北京銀保監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市場上包含“首月1元”“1元升級”“免費送保障”等內容的網際網路保險營銷宣傳廣告較為普遍,相關廣告標識不清晰不顯著,且往往與共享單車、充電寶等消費場景緊密結合,一定程度上是在利用消費者的注意力“盲區”進行引流,同時部分消費者由於對保險產品瞭解不充分,未認真閱讀產品條款,易引發消費投訴糾紛。

今年7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向深圳各財險公司下發《關於個別短期健康險業務中存在問題及相關風險的通報》,直指“魔方業務”,並要求轄內財險公司不得開展任何類似業務。

李文中對中新經緯表示,“魔方業務”的銷售方式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提高保險公司的市場佔有率。但是,這種產品設計和銷售行為一方面違背精算原理,另一方面也很容易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利益。監管出手後,短期內保險公司的短期健康險業務發展會受到影響,但是長遠看,有利於公司健康險業務的持續高質量發展。

嚴禁出現“0”費率

上述通知則指出,短期健康險產品定價應當科學合理,嚴格按照定價的資料基礎確定各期保險費率,不得透過隨意調整精算假設等方式改變產品的費率結構,嚴禁出現“0”費率等各類明顯不符合精算原理的情況。

針對銷售環節,通知明確,各保險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銷售人員隊伍建設、行為管理和資訊披露。在銷售產品時,應當將保險責任、退保約定、保費交納方式等主要內容清晰明確告知消費者,宣傳用語應當易於理解。

通知強調,透過網際網路平臺銷售的產品,應當實現理賠、投訴等服務入口全面線上化,要以顯著方式為消費者提供線上保全、退保等服務入口,並向消費者提供線上諮詢、問答等服務功能,確保消費者可線上查詢相關業務的辦理進度。

李文中表示,此次監管是針對短期健康險在產品設計、產品銷售和客戶服務等方面暴露出來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最後又集中表現為損害消費者利益,監管出手有利於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短期健康險經營行為,改善和提升行業社會形象,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北京聯合大學商務學院金融系教師楊澤雲對中新經緯表示,短期健康保險由於其價格低、保額高、保障範圍廣而受到市場的熱捧。但如果各家公司的產品雷同,不能體現出各家公司的特點,則可能會出現價格競爭或其他惡性競爭。

楊澤雲指出,在監管部門有針對性的監管下,保險公司要體現出自己產品的優勢,一是基於居民醫療資料,針對細分人群進行精準定價,體現自己的特色和價格優勢,同時也要保障公司自身穩健可持續經營;二是圍繞居民健康透過提供前期的相關服務激勵客戶形成健康生活習慣,以降低損失率;三是透過與醫療機構合作,形成醫療、醫藥、保險等多方共贏的合作模式,實現短期健康保險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責編:劉安琪 | 稽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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