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代表熱議創業板改革 進一步最佳化市場功能 強化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理念

  本報兩會報道組 陳 煒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工作正在緊鑼密鼓的推進。5月27日,證監會就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4部規章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結束,這意味著創業板改革很快將進入實操階段。與此同時,5月27日,根據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訊息,將於近期推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其中提到“出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4部規章,釋出《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8項主要規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建立健全對創業板企業的註冊制安排、持續監管、發行保薦等配套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長王建軍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存量 增量”改革的一次重大探索。目前,改革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交易所層面的業務規則已經上報,內部業務流程已經就緒,全市場技術準備即將完成,廉政建設同步推進。

  多位兩會上市公司代表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番創業板改革以實施註冊製為主線,系統完善發行、上市、資訊披露、交易、退市等市場基礎制度,將進一步最佳化市場功能,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服務能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最佳化上市條件

  提高市場包容性

  本次創業板改革的一大亮點是,基於板塊定位和創新企業特點,大幅精簡發行條件,綜合考慮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指標,設定多元豐富的上市條件,適應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型別的創新創業企業需求,大幅提高創業板包容性。

  “本次創業板改革對於上市條件的最佳化讓人印象深刻”,全國人大代表,國瓷材料副總經理、董事司留啟向記者表示,一是完善盈利上市標準,要求“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三是支援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四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準,但一年內暫不實施,一年後再做評估。

  在全國人大代表、楚天科技董事長唐嶽看來,此次創業板改革針對上市條件進行最佳化,將使得市場包容性明顯提升,透過多元化上市條件的設定,對紅籌、VIE架構、未盈利企業張開了懷抱。

  “註冊制改革實施後,市場選擇機制的決定性作用會進一步加強。上市條件的三套標準考慮了盈利企業、未盈利企業以及特殊股權企業等,更加具有包容性,未來優質上市公司的供給將持續增加,上市公司也會加速分化。”全國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董事長盧慶國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啟迪設計董事長戴雅萍在採訪中表示,“此次創業板改革,綜合考慮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指標,制定多元化上市條件,支援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型別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為創新創業企業在發展階段的融資拓寬了渠道。”

  而作為醫藥產業創業板公司代表,全國人大代表、貝達藥業董事長丁列明認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正在加速醫藥產業升級,利好創新產業鏈。“此前A股市場對企業的上市標準較高,很多創新型藥企收入和盈利不能達標,無法藉助資本市場的力量募集急需的資金。註冊制改革後,創業板制定了多元化的上市條件,以支援不同成長階段、不同型別企業上市需求,明確未盈利企業也可以登陸創業板,這意味著許多中小型創新藥企可以透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為新藥研發補充‘彈藥’。” 丁列明表示。

  持續最佳化信披、退市制度

  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推進資訊披露基礎性制度改革,是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重要內容之一。構建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持續監管規則體系,建立嚴格的資訊披露規則體系並嚴格執行,提高資訊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是本次資訊披露基礎制度改革的方向。

  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作為創業板持續監管基礎業務規則,在規範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和規範運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本次改革,為落實上市、退市、資訊披露等制度改革要求,深交所同步修訂完善了《上市規則》,突出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從資訊披露的廣度和深度兩方面入手,進一步完善“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的資訊披露要求,幫助投資者公平、準確地把握公司的經營現狀和主要風險,引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和合規披露,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上市規則》是創業板持續監管的基礎規則,為創業板平穩執行和健康發展提供堅實制度保障,後續配套規則的修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全國人大代表、迴天新材董事長章鋒在採訪中表示,整體而言,此次修訂健全了退市機制,退市標準和流程更最佳化精簡,“殭屍”企業、空殼公司從快出清,並強化了重大違法類公司的風險警示,強化了公司治理,提高資訊披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在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看來,對財務造假和利用信披、內幕資訊操縱市場實施零容忍,對達到退市條件的實施退市常態化,符合證券市場改革方向。這也將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激發企業活力,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

  “退市制度的完善突出優勝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理念,也加大了對市場認可度低、持續經營能力差等不宜繼續上市公司的清退力度,避免劣幣驅逐良幣。此次改革優化了創業板的進出機制,各項制度更豐富多元化,輔以更完善的持續監管制度,有利於提升創業板整體的質量及流動性。”盧慶國向記者表示。

  “此前,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違規行為屢有發生,不僅破壞市場生態,更重要的是影響投資者信心。”丁列明在採訪中表示,此次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堅持以資訊披露為核心,更加註重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強化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四個敬畏”理念,要求上市公司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則,真實準確完整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維護好形象和信譽;投資者根據上市公司披露的資訊審慎作出投資決策,形成合理價格,從而更有效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此外,監管、稽查、追責、訴訟等執法體系也將構建完善,對於市場的害群之馬將會出重拳、用重典、堅決清除,嚴肅市場紀律,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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