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違規不止 支付機構“外包殤”何解

線下收單中,支付機構和外包代理商一直被業內稱為“利益共生體”。一方面,外包商賣力為支付機構推銷產品,為後者業務發展“獻力獻策”;但另一方面,也有外包商為追求利潤劍走偏鋒,讓不少支付機構“連吃罰單”。近日,讀者李一(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提到,有外包商頻繁向他推銷“套現升級”的POS機產品。在多位分析人士看來,收單外包市場違規不止,與支付機構疏於管控有關,有個別支付機構縱容甚至出現合謀情形,引發的一系列行業亂象,值得關注。

代理商違規不止 支付機構“外包殤”何解

POS機套現升級

代理商賣力推廣

“您這邊有刷POS機的需求嗎?可以給您免費辦理體驗”“這是一款升級POS機,除了信用卡刷卡外,還支援多個借貸平臺套現”“辦理POS機週轉資金,不需要提供任何資料”……近日,北京商報記者接到一名POS機代理推銷人員的電話,對方賣力推銷該產品,並透過“免費辦理”“低費率”“無需門檻”等口號吸引使用者辦理。

據該推銷人員介紹,目前,該款POS機可解決使用者資金週轉問題,機器沒有押金、沒有凍結款,只需要承擔套現手續費即可。其中,掃碼套現費率為0.38%,刷卡則為0.55%,例如刷1萬元,手續費為55元。“整個操作過程和信用卡透支是一樣的,可以直接提現到儲蓄卡。”該人員補充道。

前述推銷人員所介紹的POS機,是持牌支付機構國通星驛旗下的產品,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目前有多家代理商均在推廣這類“套現升級”的POS機,主打資金週轉,可支援多個借貸產品套現或掃碼支取,而背後對接的支付機構,除了國通星驛外,還包括海科融通等支付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信用卡套現涉嫌違法行為,使用POS機套現犯罪亦量刑明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曾明確規定,使用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為了躲避資金監測,代理商推銷人員還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了一系列“商戶申請”流程及“養卡小技巧”,其中包括“每次刷卡不能超過總額度的30%,不能老是刷整數、刷卡尾號不能老是0、6、8、9”,以及“每次刷卡間隔4小時以上”等。

針對代理商的一系列違規推銷行為,支付機構是否知情?代理商展業是否有專業培訓、風險告知?展業違規後又有何進一步整改措施?對此,北京商報記者向國通星驛、海科融通等機構進行採訪,但截至發稿,後者未給出進一步回應。

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商戶身份識別、移動POS機布放方面,很多線下收單機構都存在一定問題,主要是因為線下收單商戶相對比較複雜且資料巨大,以及整體風控實施難度較大等痛點所致。

“不過,根源還是因為現在支付利潤太低,商戶相對來說又比較少,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也導致這種通道費、支付服務費用很低,代理商在利潤薄的情況下,從而去擴充套件灰色業務,例如套現這類產業鏈去生存。事實上,現在不僅是代理商,很多收單支付機構也在依靠灰色產業賺錢。”王蓬博坦言道。

支付管控“缺位”

外包市場魚龍混雜

根據國通星驛官網介紹,申請成為國通星驛收單代理商,需要合作商準備資質材料,包括《營業執照》《企業機構程式碼》《稅務登記證》等,聯絡專員洽談後,進一步簽署加盟合作協議,並開展專業培訓輔導。

從官方介紹來看,支付機構會對外包商進行系列培訓,不過,事實卻並非如此。

近兩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多家代理商發現,要成為國通星驛POS機代理商門檻並不高,僅需要身份證資料,繳納每臺POS機對應的299元押金即可。

“你可以透過掛靠我們的方式,作為二級代理推銷POS機。”2月9日,與國通星驛合作的一級代理商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要申請POS機,只需要加他微信提供身份證材料、交納POS機押金即可,後續公司將會透過郵寄的方式將POS機給至二級代理商,3個月內每臺POS機刷夠10000元就可退還押金。

談到二級代理是否需要對商戶進行稽核、是否需要接受培訓、是否需要簽署合同、是否需要營業執照等資料時,對方均稱不需要;在記者問及使用者進行POS機套現是否涉及違法行為時,對方也連連否認,並稱一切都是合規業務。

而這類情況在支付行業並不新鮮。就在2月7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風險提示稱,經舉報調查發現,部分收單機構對拓展的特約商戶管理不夠到位,存在錯誤設定特約商戶行業類別碼、籤購單顯示資訊與事實不符、上送商戶受理地區位置資訊與機具實際布放地不符等違規行為。其中就包括對特約商戶入網稽核不嚴格、對特約商戶巡檢不到位等風險漏洞。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POS機套現違規行為頻現,代理商違規展業不止,支付機構在其中亦有責任。

正如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指出,支付機構代理商違規展業亂象不止,一是因為代理商作為合作外包公司,並非持牌機構,相應的約束手段主要為自律性約束,因此目前市場仍處於魚龍混雜的狀態;二是支付機構管控不嚴,甚至不乏縱容甚至合謀情形。

王蓬博同樣認為,代理商層層外包、業務開展不規範,實則是收單行業存在的通病,具體表現為合規制度不完善、特約商戶落實不到位以及風控水平薄弱等,其中的原因既有機構自身的重視程度不夠、人員管理鬆散,也有外部環境競爭壓力下催生的鋌而走險之心。

外包商“失控”

支付機構頻遭罰

值得一提的是,代理外包商“失控”後,已有多家支付機構“連栽跟頭”。

據央行近期披露,國通星驛因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儲存銀行卡敏感資訊、未按規定存放客戶備付金等12項違規行為,央行福建中心支行給予其警告並處以6971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合計處以45萬元罰款,共計被罰沒7016萬元。

此外,一週之內被曝多張罰單的現代支付也是其中一例。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 從最新公佈的罰單來看,現代支付違規事由主要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針對被罰原因,現代支付未向北京商報記者做出回應,不過,從多個資訊可窺出,背後或與支付機構層層外包、管理不嚴有關。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現代支付近兩年陷入了與外包商的法律糾紛,其中就提到了代理商名下商戶違規將POS機移至澳門交易使用從而被銀聯罰款40萬元的案例。此外,早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間,央行曾點名現代支付在外包業務時出現了多個問題,其中就包括收單業務層層轉包、違規為其他機構開放交易介面等。

針對現代支付收單外包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向該公司進行採訪,但同樣未獲得回應。

事實上,在第三方支付行業,因外包商、收單違規等問題被罰的支付機構不少。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0年央行開出的罰單中,有43張涉及到收單違規問題,被罰金額高達1.77億元,其中罰單直指支付機構違規與外包機構開展合作問題。

多位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確實有不少代理商為促業務遊走在灰色地界,甚至透過非法資金結算為其他違法犯罪提供服務等,而代理商違規後,被罰的往往是支付機構。

支付機構與外包代理商是一種商業合作關係,此前,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曾頒佈《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並上線外包收單登記備案系統,旨在改變過往收單外包服務機構的無序發展局面,從及時性、準確性等方面提升整體管理效率。

不過,目前收單外包市場仍然亂象不止,蘇筱芮認為,此現象既能說明外包收單領域牽扯範圍廣、管理難度大,也說明支付機構的合規工作尚不到位,甚至存在合規意識淡薄、抱有僥倖心理等情形。

“一方面,支付機構在商戶、使用者的實名制認證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被不法分子以虛假身份矇混過關;另一方面,支付機構在資金流向監測、事中預警等方面有所缺漏,被不法分子利用後從事不法資金的轉移。”蘇筱芮補充道。

釐清雙方權責

支付外包仍待規範

代理商違規展業,監管罰單不止,“連栽跟頭”的中小支付機構們,後續如何治好“外包殤”?

蘇筱芮認為,中小支付機構需積極遵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等提出的合規要求,在合作機構方面提升甄選能力,對於存在“劣跡前科”的外包代理商保持一定的謹慎性,此外還要在展業前釐清雙方權責,從制度、協議等方面提出對合作方的規範要求。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稱,部分收單機構在特約商戶管理方面存在風險漏洞,後續,各收單機構應嚴格執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等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及相關自律制度,準確設定特約商戶交易資訊,加強特約商戶巡檢,妥善處理相關投訴。

“支付機構面對的客戶眾多,特別是中小微商戶還有個人使用者,會涉及到包括資訊流、資金流等多方面的資訊。”王蓬博認為,支付機構與代理商實則是利益共同體,後續,支付機構在這一前提下,要釐清哪些服務是可以交給服務商的業務,例如碼牌、POS機地推之類可以,但是包括資訊流、資金流等核心業務,必須在自己的企業內流轉,同時,支付機構要有自己的系統,熟知商戶情況,自身技術要跟上數字化浪潮。

“支付行業今後仍將保持強監管。”王蓬博稱,支付是個重資產行業,機構入場後要開發系統,把各類介面打通,同時線下也要大量人力維護,更重要的是支付機構背後接入的生態很複雜,到後期還需要各類金融產品與支付聯動,因此,也建議機構儘早構築自己的護城河,接觸真實商戶,依託線下實體商戶,大力拓展金融科技產品,透過兩端挖潛的方式驅動。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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