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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螞蟻集團在上交所官網披露科創板上市首輪問詢函回覆。
據悉,首輪問詢回覆共計6大類21個問題,涉及關於發行人股權結構、董監高等基本情況;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以及其他事項等。
就螞蟻與阿里巴巴的關係、與騰訊等競品關係、員工激勵計劃以及兩地上市風險,螞蟻集團均予以披露。
螞蟻集團業務七大方面獨立於阿里巴巴
在回覆檔案中,針對上交所對於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關係的問詢,螞蟻集團從實際控制權、經營決策情況、業務、資產、機構、激勵、人員、財務 7方面,來論證了其獨立於阿里巴巴的存在。
螞蟻集團表示,阿里巴巴集團為間接持有螞蟻集團 5%以上股份的關聯法人,不屬於螞蟻集團的控股股東。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也並非並非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由於阿里巴巴合夥提名和委任的董事候選人由合夥人透過一人一票表決的方式決定,所以螞蟻集團實控人馬雲,並不實控阿里巴巴集團。
目前,螞蟻集團已建立了獨立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獨立完善的公司治理體系 。截至目前,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相互未提供任何形式的貸款,也並無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
儘管螞蟻集團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員工取得了阿里巴巴集團限制性股份單位及期權,同時,阿里巴巴集團的部分員工取得了杭州君瀚發放的經濟受益權及螞蟻集團透過螞蟻國際發放的限制性股份單位,但並不會影響螞蟻集團的人員獨立性。
回覆檔案還表示,雖然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高度協同,在數字支付、數字生活、技術基礎 設施等方面協同合作,但螞蟻集團並不依賴阿里巴巴集團,體現在經營收入中,報告期內螞蟻集團向阿里巴巴集團收取的收入佔當期總收入的比例均低於10%。
螞蟻集團業務與騰訊沒有可比性
在回覆檔案中,螞蟻集團還否認了與微信支付以及與阿里巴巴可能存在的競爭關係。
螞蟻集團表示,公司在中國以及全球範圍內暫無直接可比公司。從服務使用者規模及整體業務模式角度,服務中國大部分網際網路使用者、以科技驅動的大型網際網路平臺公司主要還包括阿里巴巴集團及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但該等公司在提供的主要產品和服務、具體收入模式等方面與公司仍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其經營表現及財務資料與公司並不直接可比。
根據公開披露的資訊,阿里巴巴集團及騰訊的相關資訊如下:
阿里巴巴集團:阿里巴巴集團於 2014 年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2019 年在香港聯交所上市。阿里巴巴集團的業務包括核心商業、雲計算、數 字媒體及娛樂以及創新業務。根據阿里巴巴集團的財政年度報告及業績 公告披露,2020 財年,阿里巴巴數 字經濟體的商品交易額為 7.053 萬億元;截至 2020 年 6 月,阿 裡巴巴集團中國零售市場移動月活躍使用者數達 8.74 億;2020 財年,阿里巴巴集團的總收入約為 5,097.11 億元,淨利潤約為 1,403.50 億元。
騰訊:騰訊於 2004 年在香港聯交所上市。騰訊的主要業務包括網路遊戲、數字內容、網路廣告、金融科技、雲及企業服務等。根據騰訊的年 度報告及業績公告披露,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微信及 WeChat 的合 並月活躍賬戶數為 12.06 億;2019 年度,騰訊的總收入約為 3,772.89 億元,淨利潤約為 958.88 億元。
員工經濟受益權並非實股
由於螞蟻招股書在員工激勵計劃提及「經濟受益權」,上交所就該權益是否是以股份為錨的經濟獎勵安排發起質詢。
對此,螞蟻集團在回覆檔案表示,經濟受益權的確類似於“以股份為錨的經濟獎勵安排” ,是一種以股份價值為基礎的經濟激勵安排,整體上與發行人價值掛鉤,即對應發行人價值、授予時的基礎價格及歸屬後累 已宣派股利金額等因素綜合計算 。
但螞蟻也強調稱,授予物件不因此成為螞蟻集團股東,也不享有螞蟻集團股東的權益,也無有任何投票權,由此也不屬於變相公開發行股票 ,將以現金而非股權的方式與員工進行結算。
A股發行和H股發行兩者並非互為條件
由於,螞蟻集團啟動的是A+H股同步發行的兩地上市計劃,A 股與 H 股兩地上市可能帶來監管差異、交易價格差異等風險,上交所提出要求螞蟻集團以一級目錄列示需提醒投資者特別關注的重要事項。
螞蟻集團對此作出補充披露,螞蟻集團的A股發行和H股發行兩者並非互為條件。如果公司由於任何原因未按計劃進行H股發行,或如果公司在H股發行中發行的H股數量減少,或公司H股的實際發行價不在H 股發行的估計價格範圍內,A股發行可能仍會進行。
針對境外監管要求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螞蟻集團也表示A股發行和H股發行完成後,公司將同時遵循兩地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按照《科創板上市規則》及其他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在境內履行向A股投資者持續披露資訊的義務,同時依據《香港上市規則》及其他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在中國香港履行向H股投資者持續披露資訊的義務。
但回覆檔案也提出,境內外持續資訊披露在定期報告、臨時公告披露等相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儘管公司未來將盡可能保證兩地資訊披露的一致性,但是仍然難以保證二者完全相同。
A 股投資者可能會因為資訊披露的差異而影響其 投資決策,從而可能會面臨一定的投資風險。此外,公司 A 股投資者和 H 股投資者將分屬不同的類別股東,並根據有關規定對需履行類別股東分別表決程式 的特定事項進行分類表決。H 股類別股東會議的召集、召開以及其表決結果,可 能對 A 股股東產生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