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24日,深交所向珠海和佳醫療裝置股份有限公司(和佳醫療,300273.SZ)原控股股東郝鎮熙發出監管函。監管函指出,和佳醫療於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公告顯示,2019 年 12 月 20 日,郝鎮熙因個人資金使用需求與吳某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額 1,200 萬元,並在合同中約定由公司作為該筆債務的擔保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郝鎮熙自行出具相關檔案並使用公章簽署該合同,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透過並對外披露。前述擔保已於 2020 年 4 月解除。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
和佳醫療(300273.SZ)原控股股東郝鎮熙收深交所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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