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5日訊 創業板上市委2021年第4次審議會議於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柴股份”)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資訊披露要求。這是2021年第29家過會的企業。
新柴股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是國信證券,保薦代表人為田英傑、朱星晨,這是國信證券年內保薦成功的首單IPO專案。
新柴股份主營業務為非道路用柴油發動機及相關零部件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公司依託現有生產平臺,主要產品為非道路用柴油機,被廣泛應用於叉車、挖掘機、裝載機等工程機械,拖拉機、收割機等農用機械以及發電機組、船舶等其他領域,根據產品的下游應用不同,公司產品主要可以分為工程機械用、農業機械用及發電機組等其他應用類三大類。
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巨星控股持有公司28.20%的股份,為新柴股份控股股東;仇建平直接持有公司27.65%的股份,同時透過持有巨星控股85.60%的股權間接控制公司28.20%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55.85%的股份,為新柴股份實際控制人。
新柴股份擬在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不超過6028.34萬股,且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後總股本的25%,擬募集資金4.84億元,其中2.53億元用於“年產30萬套綠色智慧發動機關鍵零部件建設專案二期”、1.60億元用於“高效節能環保非道路國IV柴油機生產線技改專案”、7061.40萬元用於“新柴股份研發中心升級改造專案”。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5.11%、14.36%、13.02%、12.57%,呈逐年下降趨勢,但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水平。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主要產品的技術路線、產品效能、可靠性等因素,說明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市場競爭情況,說明毛利率持續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人代表發表明確意見。
2.2019年9月,發行人與其董事長、總經理白洪法實際控制的九能投資簽署《增資擴股協議》。請發行人代表說明上述增資擴股行為的必要性與定價依據,以及是否構成股份支付。請保薦人代表發表明確意見。
3.杭叉集團和發行人同受仇建平控制。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杭叉集團採用單一供應商採購柴油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2)對杭叉集團銷售毛利率逐年提高、發行人叉車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關聯交易定價的公允性。請保薦人代表發表明確意見。
4.招股說明書(上會稿)披露,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管的任期均為2018年7月3日至2020年12月25日。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最近一期涉及換屆的董事會與股東大會的召開情況;(2)提交上會稿時,對到屆情況未進行充分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人代表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1.請發行人對2019年底的增資擴股行為,按《企業會計準則——股份支付》的相關要求執行。
2.請發行人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要求,履行換屆程式。
今年IPO過會企業一覽:
IPO暫緩審議企業一覽: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