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於A股上市的江蘇揚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瑞新材”),上市之路走得並不順。12月17日晚間,深交所官網訊息顯示,揚瑞新材首發申請被否,而揚瑞新材已連續兩度衝擊IPO被否。
截圖來自深交所官網
IPO接連被否
就前一次IPO失敗後,揚瑞新材此次闖關再度以失敗收場。
12月17日晚間,深交所官網披露的創業板上市委2021年第72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顯示,揚瑞新材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或資訊披露要求。而與揚瑞新材同日上會的其他幾家公司,首發均順利過會。
招股書顯示,揚瑞新材主要從事功能性塗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現階段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功能性塗料包括食品飲料金屬包裝塗料、油墨和3C塗料。其中食品飲料金屬包裝塗料為公司現階段主要的產品領域,包括三片罐塗料、二片罐塗料和易拉蓋塗料等。
梳理時間線來看,2020年7月15日揚瑞新材的創業板IPO獲深交所受理,並於同年9月6日進入問詢階段。備戰一年多,揚瑞新材的IPO慘遭拒。
同日晚間,深交所還公告稱,根據《註冊管理辦法》《稽核規則》等相關規定,結合創業板上市委員會認為公司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資訊披露要求的審議意見,決定對揚瑞新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予以終止稽核。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這已經不是揚瑞新材IPO首度被否。楊瑞新材曾於2017年11月30日向證監會提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行政許可申請材料,並於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江蘇揚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預披露更新稿)。2019年7月18日,當日IPO大考的揚瑞新材遺憾被否。
這也意味著,揚瑞新材兩度IPO接連被否。衝A接連受挫的揚瑞新材,後續是否還有繼續IPO的計劃,北京商報記者致電揚瑞新材招股書中披露的電話進行採訪,不過未有人接聽。
據招股書顯示,再度闖關,揚瑞新材原擬募資3.5億元,用於年產7萬噸功能塗料專案。“專案建成後,公司經營模式不會發生變化,經營規模和資金實力將大幅增強,公司產品線將更加豐富,整體競爭優勢更加明顯,有利於公司鞏固市場地位、增強持續經營能力。同時,本次募投專案將進一步提升公司研發能力,尤其是樹脂等關鍵原材料的研發能力,這將幫助公司擴大在塗料領域發展的深度和廣度,增強公司抗風險能力,保證公司長期平穩發展”,揚瑞新材在招股書中如是表示。
投融資專家許小恆認為,伴隨IPO被否,宣告揚瑞新材透過IPO擬募資的計劃失敗。
五大問題引關注
二度闖關未果的揚瑞新材,在稽核過程中,這五大問題被考問。
從披露的招股書來看,揚瑞新材客戶集中度較高。資料顯示,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6月,揚瑞新材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為22029.72萬元、23406.9萬元、24395.11萬元和15254.29萬元,佔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9.64%、75.35%、68.68%和 71.35%。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6月,奧瑞金一直穩居揚瑞新材第一大客戶的位置,奧瑞金在2021年1-6月貢獻的收入佔比為32.34%。
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6月,揚瑞新材向奧瑞金銷售的間接涉及中國紅牛的塗料銷售額分別為7391.5萬元、6483.86萬元、6892.43萬元及3829.43萬元,佔揚瑞新材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6.72%、20.87%、19.39%及17.9%,對淨利潤的影響分別為39.94%、35.52%、32.13%和32.54%。
截至目前,紅牛商標權屬仍然存在未決訴訟或糾紛,該爭議將對揚瑞新材第一大客戶奧瑞金及其他中國紅牛的制罐供應商與發行人的業務合作帶來重大不確定性影響。
此前揚瑞新材曾披露稱“中國紅牛對公司銷售收入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不構成業務依賴;泰國紅牛產品相關塗料也由發行人間接供應,即便奧瑞金或中國紅牛敗訴,中國紅牛的市場份額被泰國紅牛所替代,對公司訂單量也不會造成顯著影響”。
稽核會議上,創業板上市委則要求揚瑞新材結合行業實際情況與訴訟或糾紛的最新進展,說明“一定的重要性”與“不造成
重大不利影響”的資訊披露是否準確;結合最高法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民終(394)號)關於駁回中國紅牛就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的訴訟請求的相關判決內容,說明發行人透過奧瑞金向中國紅牛銷售是否涉及糾紛或侵權行為,是否存在相關的訴訟與仲裁等風險。
作為第一大銷售客戶,奧瑞金還與揚瑞新材進行了深度捆綁。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奧瑞金的全資孫公司鴻暉新材持有揚瑞新材4.9%的股份。該等股份系鴻暉新材於2016年9月自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勇處受讓所得。同時,奧瑞金也是陳勇控制的博瑞特系列公司的主要客戶,山東博瑞特與奧瑞金股東之間存在資金拆借行為。
獨立經濟學家王赤坤認為,由於既是間接股東又是第一大客戶的相關情形,容易導致相關交易滋生利益輸送以及可能粉飾業績的情形,因此監管對公司業績的規範性和真實性存在擔憂,這就需要公司進一步核查交易合理性、真實性。
誠然,在稽核會議上,奧瑞金入股揚瑞新材是否影響發行人的業務獨立性?發行人與奧瑞金高管之間存在大額資金往來的原因,是否存在代持入股、商業賄賂等利益輸送或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形?發行人未按“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將奧瑞金認定為關聯方的相關細節被追問。
另外,報告期內,揚瑞新材第二大股東鄭麗珍持有公司18.2%的股份,其丈夫陳彬任昇興集團子公司昇興昆明總經理,其姐夫林建伶曾任昇興北京、昇興山東經理,現任昇興安徽的三片罐總經理,昇興集團是揚瑞新材的前五大客戶之一。揚瑞新材未按“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將昇興集團認定為關聯方並披露的原因也被關注。
北京商報記者 劉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