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聞晨報】;
近日,據媒體報道
江蘇一名女士
日前查詢自己的徵信報告時
發現自己的職業資訊一欄,居然出現了
“專業做雞十年” 的字眼
可謂是傷害性不大
侮辱性極強!
圖片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當事人供圖
據調查
上傳了這條侮辱性資訊的機構
是和這名女士有業務來往的
晉商消費金融
2018年4月,該名女士與晉商消費金融簽署了一份16.2萬元的個人消費貸款合同,貸款期限約定36個月。
去年2月,由於疫情的原因,她向晉商消費金融提出延期還款,後者為其延至2020年底再接著還款。房女士稱,按照晉商消費金融的演算法,截至目前,她尚需償還本息7萬餘元。
這一事件被報道後,迅速引發關注,一度衝上微博熱搜。許多網友表示“不可思議”。
對此,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徵信管理科科長姜文華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解釋,央行徵信系統是一個平臺,資料都是由相關金融接入機構傳送,誰傳送誰負法律責任;當事人如有異議,可走徵信異議處理程式。
“經向晉商消費金融公司核實,他們承認不當資訊是由他們上傳到徵信系統的。” 姜文華表示,人民銀行實行屬地管理,因晉商消費金融公司已經撤銷南通分支機構,他們遂將房女士反映的情況上報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再協調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處理此事。4月6日當天,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即責令晉商消費金融公司線上修改了房女士的相關職業資訊。
據紅星新聞報道,房女士表示已委託了律師,準備向法院起訴維權,“我希望他們能夠儘快給予一個書面調查結果,登報公開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賠償”。
央行太原中心支行最新通報:嚴肅追責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25日通報稱,針對晉商消費金融公司“個人徵信報告出現侮辱性字眼”問題,已於4月8日約談了晉商消費金融公司,5月25日,再次約談晉商消費金融公司。
有關情況如下:
2021年4月6日,客戶向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投訴稱其個人徵信報告“工作單位”裡出現侮辱性字眼。4月8日,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根據南通市中心支行情況通報,約談晉商消費金融公司,要求其依法核查情況,對錯誤資訊立即予以更正,並做好與客戶的溝通,維護客戶合法權益。隨後,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對晉商消費金融公司徵信業務情況開展了實地核查。5月25日,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主要負責人再次約談晉商消費金融公司及其大股東,在重申監管意見的基礎上,嚴肅提出後續整改要求:
一是要深刻反思事件經過,主動回應客戶訴求,消除不良影響;
二是要深入調查事件原因,嚴肅追責;
三是要全面梳理內部工作流程,進一步加強內控管理,切實履行徵信資訊採集報送主體責任,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下一步,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將對本次事件情況調查核實後,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理。
專家觀點:這顯然是一種違規行為
中關村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金融機構有許可權上傳徵信的相關資訊,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亂寫資訊。
央行徵信中心對如何在徵信系統上傳資訊都有明確的規定,這種顯然是一種違規行為。同時也可以看出,相關金融機構的內控存在較大問題,員工素質和職業道德也有嚴重問題。
在董希淼看來,這件事也提醒金融機構要注意兩方面問題,一方面要保證逾期、拖欠等資訊及時準確的上傳,這是構建誠信社會,提高整個社會信用水平、誠信水平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也要保護消費者包括名譽權在內的合法權益,建立相應的懲戒機制。
同時,董希淼強調,不能單依靠金融機構的自主自覺,相關主管部門也要出臺更加細緻、執行性更強的規定,加強對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對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另據紅星新聞報道,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遊雲庭分析稱,“個人徵信報告出現侮辱人的字眼,嚴重侵害了房女士的名譽權”,主要責任在資訊上傳者(晉商消費金融公司),但徵信機構(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也有稽核責任。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持同樣觀點。趙良善建議,房女士可先與對方協商,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