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跡藝人怎麼舉報?如何判定是否假唱?專家回應

劣跡藝人怎麼舉報?如何判定是否假唱?專家回應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5日釋出新制定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

根據辦法,“劣跡藝人”將受到協會會員單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聯合抵制,且須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才可繼續從事演出活動。

管理辦法規定,根據演藝人員違反從業規範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協會將監督引導會員單位在行業範圍內分別實施

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

,並協同其他行業組織實施跨行業聯合懲戒。

辦法一出,受到網友廣泛關注。

針對網友關心的問題,新華社記者今日對釋出《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的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秘書長潘燕進行了獨家專訪。看看你的問題有沒有得到解答。

新華社:《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的適用物件都是哪類演藝人員?

潘燕:管理辦法的適用人群是指從事音樂、舞蹈、戲劇、戲曲、曲藝等各型別舞臺藝術演出的表演者,如歌手、樂隊成員、唱跳組合成員、舞蹈演員、話劇演員、戲曲演員、音樂劇演員、相聲演員、脫口秀演員、雜技魔術演員等。

新華社:假唱問題很受大眾關注,如何判定是否假唱?營業性演出的範圍包括電視晚會嗎?

潘燕:“演藝人員在營業性演出中不得以假唱、假演奏欺騙觀眾”是依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法規所制定,在電視臺演播室以外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都屬於管理範圍。關於是否假唱的判定,將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判罰為依據。

新華社:有違規藝人怎麼發現?接受社會舉報嗎?

潘燕:道德建設委員會秘書處負責日常輿情跟蹤和相關資訊收集整理工作,及時發現和了解演藝人員違規情形。同時,協會道德建設委員會的委員和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會員均在可瞭解掌握相關事實依據的前提下,向委員會申請對違規演藝人員啟動評議程式,評議工作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和相關工作章程辦理。由於本辦法是行業自律管理規範,適用範圍僅限行業內,將不設立社會舉報渠道。

新華社:行業自律的方式能做到公平公正嗎?會不會流於形式,或過於保護行業利益?

潘燕:協會目前正在完善與管理辦法配套的《道德建設委員會工作章程》和《違規演藝人員自律懲戒和復出評議標準》,並報相關主管部門。自3月1日起,對於違規藝人的自律懲戒措施和復出評議都將由道德建設委員會按照相關工作章程和評議標準開展。委員會的人員構成中行業內代表只佔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內,且每次評議工作都將採用委員“背靠背”互不干擾的方式進行,力爭綜合各界代表的意見,做到客觀公正。

新華社:《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釋出實施之前有違反從業規範行為的藝人適用這個辦法嗎?

潘燕:管理辦法自2021年3月1日正式試行,不溯及過往,之前的相關情況均不適用於該辦法。

央視新聞:

劣跡藝人,想復出沒那麼容易

劣跡藝人,想復出沒那麼容易!中國演出行業協會5日釋出新制定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稱,根據演藝人員違反從業規範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分別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

劣跡藝人怎麼舉報?如何判定是否假唱?專家回應

該新規張弛有度,富有“彈性”,既體現了對演藝人員劣跡的零容忍,也沒有一棍子“打死”劣跡藝人。換言之,情節不重且改過自新者仍有復出機會。

需要釐清的是,

儘管這是行業規範,並不是剛性的法律制約,但威力不小。

一旦被整個演出行業“拋棄”,且被演出行業協同其他行業組織實施跨行業聯合懲戒,基本上可以宣告退出演藝業了。因此,廣大演藝人員不能小覷這個行業規定。

試想,一名藝人觸犯了法律法規,挑戰了道德紅線,卻撣撣塵,若無其事,可行嗎?還想著繼續拋頭露面,錢照賺,名照揚,乃至一呼百應,興風作浪,怎麼可能?

“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身為演藝人員,特別是那些知名度較高的藝人,更需嚴格自律,當好表率。一旦玩火,就會帶來惡劣影響,付出沉重代價。

事實上,

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一直加大對藝人的管理,對藝人劣跡明確說不。

比如,早在2014年,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就發文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堅持正確導向,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目。顯然,一個劣跡斑斑的藝人不僅會受到監管部門的嚴厲規束,也會被懷有正義感的受眾所不容。

文藝工作者要“講品位,重藝德,為歷史存正氣,為世人弘美德”。要求演藝人員提高修養、注重品行、潔身自好,絕非道德綁架,也不是高標準。端了演藝這碗飯,就要守住行業規範,在德藝上均有追求,演藝道路才能越走越寬敞。

來源:@新華視點、人民日報客戶端、央視新聞

劣跡藝人怎麼舉報?如何判定是否假唱?專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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