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愛孩子,也應該是有底線的。如果因為捨不得孩子小時候受苦,那麼孩子長大之後就會受更多的磨難。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而父母毀了一個孩子最快的方式,就是在這2件事情上對孩子放縱。
一、過度滿足孩子的要求“自己苦一點沒關係,不能苦了孩子”,“別人家孩子有的我家孩子也不能缺”,這是大多數父母都會有的一個想法。
然後就會習慣性的用物質去滿足孩子的,給孩子所謂的“高水平”的生活,但是,久而久之,所有事情就違背了父母的初衷。
孩子不過是想要一個玩具而已,孩子不過是想要禮物而已,給他就是了。
二、不讓孩子做家務“你別動,你只管好好學習,家務不用你做。”
當孩子第一次想嘗試著做家務的時候,媽媽會打斷他,告訴他只要好好學習,這些家務事,根本就不需要孩子動手。
家長將孩子放在雲端,讓孩子喜歡依賴他人,也習慣於依賴他人,認為家務事並不是自己的責任,對於家人幫自己做的事情會以為是理所當然,最終導致孩子從小就不會自己獨立去完成任務。
這2種行為性格上的危害:心理學家普遍認為,孩子在一歲前,他們的表達與各方面能力很弱,在這個階段,如何及時滿足一切要求都不過分;
一歲到兩歲,仍要滿足孩子的要求,但可適宜地調整或延緩;但從兩歲開始,對孩子們的要求就要開始適度地說“不”了。
一個在家裡要什麼都能輕易得到的孩子,長此以往,會把寵溺當習慣,以自我為中心、缺少獨立自主的精神。
孩子記憶裡沒有達不成的願望,沒有得不到的滿足,會使他從沒有渴望感,更沒有挫折感,他錯誤地認為自己能呼風喚雨,彷彿得到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
這樣的孩子長大之後,抗挫能力差、以自我為中心,學不會感恩、缺乏吃苦耐勞的品質,急功近利,喜歡投機取巧
教育家馬卡連柯說:
“一切給了孩子,為了他犧牲一切,甚至犧牲自己的幸福。這是父母總給孩子最可怕的禮物了。”
給孩子的愛,漫到溢位來就是傷害。結果就是害了孩子,坑了自己。
能力上的危害:父母認為無關痛癢的的,覺得沒有必要拒絕孩子的事情就完全滿足孩子。只要孩子學習用功,別的都可以滿足他。
例如玩具,我曾經有段時間一下子就給孩子買了太多玩具,結果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現,他對每樣東西的熱情都不高,甚至很煩躁,新鮮感一過很多玩具都成為了棄物。
而且我明顯感覺他那段時間的專注力比較低,也容易急躁。
過分滿足孩子,給孩子太多選擇,也會讓讓孩子產生心理壓力,導致注意力不集中,甚至影響情緒智力的發展,幸福感反而降低。
當一個人得到時容易,就會在擁有時不懂珍惜,更不會懂得怎樣去正確地爭取自己想要的。
對策:1、對於孩子物質上的要求,家長應該掌握一個原則就是有條件、有理由地滿足
讓孩子闡明需求應該被滿足的原因,如果父母覺得孩子說的很合理,的確需要,就可以滿足。而不是覺得是無傷大雅的小事,就可以無條件的滿足孩子。
如果孩子的理由並不能成立,例如只是出於和同伴間的攀比,就要溫和而堅定拒絕孩子,並講清楚拒絕的原因,做出正確的引導,幫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2、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培養孩子責任心的過程就是在讓孩子健康長大的過程,這個“健康”,指的是心理上的健康。
例如,讓孩子分擔家務。
當孩子在懂得承擔家務的時候,孩子就懂得付出,更加獨立。孩子也會做事情更有底線,不會養成孩子驕縱的毛病,而且孩子有了責任心,遇事也會 更鑑定,這就是在形成孩子正確價值觀和時間觀的過程。
當然在培養的孩子的好品質,除了不對孩子過度寵愛,平時再給孩子讀睡前故事的時候也可以選擇一些能夠培養孩子好品質的,都是可以透過潛移默化培養孩子成為一個優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