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患者出院後的自殺率驚人,這4個心理因素是關鍵原因
剛過去的9月10日是“世界預防自殺日”,我們曾從多學科診療模式(MDT)的角度,撰文分析了自殺者的心理活動、大眾對自殺的常見誤解,以及一些預防自殺的方法。
與此同時,一些醫學專業平臺也在當天推出了相關文章。其中有一個話題非常值得精神心理障礙患者群體注意:
今天,認真聊一聊精神科出院患者的自殺問題 | 世界預防自殺日
據上述文章,國外一項研究發現,精神科患者出院後的自殺風險超出很多人的預期。風險最高的時期是出院後數天到數月內。
他們的自殺風險具體有多高?一項研究顯示,精神科患者出院3個月內的自殺死亡率約為1.1%,是全球自殺率的近100倍。
圖片來源於網路
而且,雖然隨著時間的推移,自殺率總體下降,但精神科患者出院後的自殺風險仍長期處於較高水平。
研究還發現,會採取自殺的精神科患者往往具備一些特點。也就是說,他們所具備的以下因素越多,自殺風險就越高:
- 在住院前有過自殺觀念和自殺行為;
- 被診斷為抑鬱症和應激相關障礙的患者;
- 男性;
- 存在精神病性症狀(如幻覺、妄想等);
- 共病酒依賴;
- 入院時獨居,等等。
可能很多人對此不解。既然精神科患者能出院,通常也就意味著他們的病情好轉了,那為什麼出院不久後會自殺?
精神科臨床和科研領域對此沒有統一的說法,也缺乏確切的答案。不過,從心理社會因素上去剖析的話,這種現象並不難理解。以下就以抑鬱症患者來舉例。
首先,患者出院後要面臨的是居住環境變化。
住院期間的活動較單調、規律,人際關係相對簡單,再加上藥物或物理治療的使用,總體來說患者的情緒是比較平穩的,尤其是接受了無抽搐電休克(MECT)治療後,過去的疊加性的心理創傷不容易被啟用。
但回到家裡,雖然環境更舒適的,生活活動也更豐富。可是,熟悉的環境和人際關係作為“條件刺激”也更容易啟用之前遭受的相關創傷,尤其是來自家庭的疊加性的心理創傷。
第二,患者父母缺乏對孩子病情的科學認知,出院後繼續給孩子帶來心理創傷。
有很多患者家長認為抑鬱症主要是生物學因素導致的疾病。他們並不重視疾病背後的心理社會因素,更沒有意識到自己需要加強自我反省、改變和提升,改善家庭關係和親子關係。
所以,孩子住院時,他們知道孩子病情重,不能受刺激,便儘量遷就孩子。在病房裡還有醫生、護士、別的病友,父母見到孩子的機會少,孩子因為盼望出院,見到父母時,往往會因此剋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甚至會裝作病情大為好轉的表現。所以住院時,很多患者和家長看起來都相安無事。
但患者出院後,很多家長以為孩子的病已經好得差不多了,可能又會採取以往的粗暴、簡單、忽視等錯誤的教育方式;
或者可能會對孩子的表現,尤其是學業提出嚴格的要求,在客觀上給孩子施加了壓力;
或者父母沒有覺察病情或藥物副作用帶來的問題,一味地指責孩子,比如代謝綜合徵引起孩子食慾亢進,父母卻指責孩子不自律、藥物的鎮靜作用讓孩子變得嗜睡,父母不理解還責備孩子懶;
或者孩子透過玩網路遊戲等方式逃避現實,父母對此無法忍受,便採取斷網、斷電等粗暴方式進行干預;
又或者孩子病情遷延不愈,父母指責孩子拖累了家庭,甚至罵孩子“為什麼不去死”等等。
這樣一來,患者出院後舊傷未好,又添新痛,孩子遭受的疊加性心理創傷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實施自殺行為。
第三,有些患者在住院期間遭受了二次傷害,再次疊加了心理創傷。
精神科患者住院期間遭受的二次傷害,有可能來自於強迫性的保護性約束、電休克治療,還有醫院裡不夠人性化、人情味的管理。
在患者病情嚴重、出現嚴重自殺傾向時,緊急送往精神科住院治療是理性、正確的選擇。但父母要意識到,最好在孩子情緒相對平穩時,要提前跟患者有所溝通,讓他們意識到在達到何種情況比如自殺行為時緊急送院的必要性。
否則,在患者毫無心理準備、極不情願的前提下,強迫性、緊急地送院治療很可能會引起劇烈反抗,情緒大爆發。這時,精神科醫生往往不得不對患者採取保護性約束等強制性措施。
很多患者對這種強制性措施的理解是非常負面的,“他們把我綁了起來”、“連上廁所都不能解開”、“我連犯人都不如,一點尊嚴都沒有”。
若是這個過程中醫生、護士和保安等還對患者有指責、辱罵的話,對患者造成的心理創傷更大。
我們曾接診過一位青少年患者,他遭受過大量的來自於原生家庭和學校的疊加性心理創傷,被診斷為雙相障礙,在一次情緒劇烈波動時被父母強制送到精神病院。當時他還未成年,但由於病情嚴重,便被送到成人科。
當時,醫生對他採取了保護性約束,他完全無法接受,情緒進一步崩潰,對醫生、護士破口大罵,醫生和護士也忍不住罵了他幾句。
這個患者在原生家庭長期被父母粗暴教育,經常被辱罵,積累了大量負性情緒。醫生及護士的辱罵更加激活了他過往的創傷。後來他到我們機構就診的時候,他對那些醫生、護士非常恨,甚至咬牙切齒地說,“我長大後一定要把這個精神病院的成人科炸掉!”
我們在深度催眠下為他修復了這一次心理創傷,並引導他意識自己當時也有不足,督促他自我反省。做完干預後,他放棄了報復精神病院成人科的想法。
還有另一位患者,他在接受我們心理干預期間,因一次應激事件激怒了他,他再次對父母又打又罵,我們緊急進行了心理干預。
很快,這位患者的情緒緩和了下來,他很後悔,而且對我近乎哀求道:“何主任,求求你,一定要勸我父母不要把我再送到精神病院去了。我在那裡要麼天天吃藥,要麼做電休克治療。每次住院出來,我感覺我的智力都損失了一半!”
可見,對於部分患者而言,強制性的住院期間,他們沒有接受過及時的、有效的心理干預,可能會對他們造成二次傷害,這也會增大他們的自殺風險,甚至可能針對醫務人員作出報復行為。
另一類二次傷害則可能來自於住院環境。很多患者目睹病房裡有很多病情嚴重的病友,或者獲得一些悲觀的、片面的疾病預後資訊,這都會加重他們的心理負擔及病恥感,削弱康復信心。
比如,有的抑鬱症或雙相障礙青少年在住院期間,透過醫生、護士或者病友、家屬的片言隻語,得知這兩個疾病是重性精神疾病,認為難以治癒,需終身服藥。
又比如,精神病院住院部往往有一些病情極為嚴重的患者,他們有嚴重的精神病性症狀或者罹患重度精神分裂症,表現得胡言亂語,行為紊亂,又或者因為長期服藥而有表情呆滯、反應遲鈍、流口水、手抖等症狀。很多青少年患者看到後心生恐懼,心裡會想“我怎麼會淪落到跟瘋子在一起?”很擔心自己早晚也會變成那樣,容易心灰意冷,萌發了自殺念頭。
因此,患者及父母一定要意識到抑鬱症和雙相障礙等只是精神醫學的標籤,一定要看清楚疾病背後的本質,才能免於恐懼,並引導孩子理性客觀地看待自己的問題,並積極努力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加快康復。
第四,患者的病情其實沒有大幅度好轉,達到出院標準只是表象;住院期間,他們的心理創傷並沒有得以修復。
主流精神科對精神心理障礙患者的治療以藥物治療為主,缺乏高效的心理干預。患者的心理創傷、深層次的心理障礙難以得到真正的修復。
圖片來源於網路
有的抑鬱症患者住院前已經有自殺念頭或自殺未遂,住院時這種念頭也未打消,但找不到實施機會。
我們曾經碰到一些孩子,他們在住院期間,透過仔細觀察,很快就明白如何做才能讓醫生和護士認為自己病情好轉。他們會投其所好,故意表現得很好,甚至幫醫生安撫其它患者,目的只在於早日出院。
而實際上,他們內心並不認可醫院的治療,對康復極度悲觀,計劃著出院後找機會自殺。
相反的,有些正常人熟知精神心理障礙的症狀,故意佯裝,也可以令精神科醫生和護士信以為真。心理學家David Rosenhan曾做過一場實驗,讓8名正常人假裝有精神病性症狀,前往精神病院就診,結果發現醫生並沒有區分出正常人和精神病人。
這個問題相對複雜,涉及到精神病學診療的侷限性問題,尤其是“症狀學診斷”,迄今為止,沒有根本性的改變。
還有,有的患者並不願意服藥,出院後沒有了醫生、護士的監督,偷偷擅自停藥,這極容易引發停藥反應,增大自殺風險。
那如何儘量降低患者出院後的自殺風險?文章開頭提及的研究發現,若出院患者定期複診,自殺率會大幅度下降。
相比於未及時複診者,出院一週內在精神科門診複診的年輕患者半年內自殺死亡的風險低了56%。
所以,患者出院後,父母一定要按照醫囑確保孩子定時服藥、定時複診。這可以“保命”。
還有,患者父母一定要認清精神心理障礙的本質,加強自我反省、改變及提升,改善家庭關係和親子關係。若意識到自己曾經在家庭教育上犯錯,可在孩子情緒比較平穩時真誠地道歉,加快康復,防止復發。
當然,這篇文章並非否定精神科,更不是鼓勵患者不住院。精神科住院治療在疾病治療上,尤其是患者病情嚴重時對於控制病情和避免悲劇的發生,有重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大大降低精神障礙患者病情惡化的風險,減少精神障礙患者對家庭和社會所造成的負擔。
但是我們仍然希望廣大精神科醫生、護士能加強意識,在診療時能更加人性化,多給予患者人文關懷及幫助,與他們共情。
尤其當不得不對患者進行保護性約束時,一定加強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令患者的情緒能夠快速穩定下來,並配合治療。很多一線城市的精神科住院部在這個方面已經有所意識和進步。
若醫生、護士和患者家屬能做好以上幾點,才能更有效地降低患者出院後的自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