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漢服文化興起
身著漢服在滬上古典園林打卡拍照
成了不少年輕人的日常
不過,最近
也有漢服愛好者遇到了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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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胡小姐近日向上海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她與同伴身著漢服在廣富林文化遺址拍照時,被景區保安認定為“商業拍攝”,要求他們前往景區市場部報備繳費。雖然經過交涉,小胡一行並未付款,但他們對景區的收費行為表示不解:身著漢服遊覽景區並拍攝照片,怎麼就是“商業拍攝”?
景區內還豎著牌子,提示“未經允許,禁止商業拍攝”。
此前
也有景區或公共場所因對
“個人寫真”“婚紗攝影”等群
體額外收取服務費而引發爭議
那麼
身著漢服等特別服裝且拍照的“遊客”
到底要不要區別對待呢?
實地探訪:穿漢服拍照,就會被收費?小胡和同伴小文回憶了他們的經歷:今年元旦,他們一行8人前往松江區廣富林文化遺址拍攝新年照。8人中,既有小胡、小文這樣的漢服愛好者,也有攝影愛好者,攜帶了專業的攝影裝置。入園時沒有任何人提醒他們與普通遊客不同,也沒看到拍照收費的告示。然而,小文在一處建築前拍攝時,被巡查的保安詢問是否在市場部報備過。“他們說我們是商業拍攝,得去市場部交錢才能繼續拍。”小文對此十分不解,因為當天天氣不錯,帶著相機的遊客不少,其中很多都帶著專業攝像器材,為什麼偏偏要求小文一行報備收費呢?
“保安又說,我們穿著漢服拍照,所以要收錢。”同行幾人反覆解釋他們只是漢服愛好者,穿的也是自己的服裝,並非來自影樓。可保安堅稱在景區商業拍攝需報備付費。小文要求出示相關檔案和規定,保安遲遲拿不出來。一番爭執後,雙方不歡而散。雖然最終未付費,但小胡一行還是很氣憤:為什麼穿著漢服拍照就是“商業拍攝”?
事件發生一週後,小胡透過漢服好友群獲悉,廣富林文化遺址在門口貼出告示,明確“商業拍攝”漢服寫真等需繳費。群裡為此炸開了鍋:“景區怎樣認定‘商業拍攝’?”小胡也由此將經歷向12345反映,希望有解釋。之後,12345轉來廣富林文化遺址方面的答覆,表示確實有對“商業拍攝”收費的規定,只不過應該由景區市場拓展科的工作人員判斷是否為“商業拍攝”,而當天保安判斷存在瑕疵,向小胡一行致歉。
小胡一行在社交平臺分享經歷引發熱議。
那麼,景區到底怎樣界定“普通遊覽”和“商業拍攝”?帶著疑問,2月21日上午,記者結伴探訪廣富林文化遺址。其中,一位記者身著漢服,另一位記者則攜帶了專業相機、反光板等攝影裝置。
在景區入口“朱雀門”處,豎著《入園拍攝須知》公示,顯示“為了維護廣富林文化遺址正常運營秩序,保護場地及附屬設施,為單位或個人拍攝提供一個良好有序的拍攝環境,公司針對廣富林文化遺址內的‘商業拍攝’進行統一管理並收取相關拍攝費用。”其中,個人古風、寫真拍攝為每人次200元;婚紗類拍攝為每對新人500元。這則通知的落款時間恰好是2022年1月。
廣富林文化遺址門口的告示牌。
不過,面對漢服和專業攝影裝置“全副武裝”的記者,景區入口處的2名保安並未詢問遊覽目的或提及收費要求,只是查看了記者的遊覽預約、隨申碼等資訊,就讓記者以普通遊客身份入園了。入園後,記者又根據網友推薦以及部分攝影機構提供的樣照,照葫蘆畫瓢地在景區拍照打卡,整個過程並未遇到保安阻止或表示要繳納商業拍攝費的情況。不過,記者留意到,在部分打卡點豎著提示牌,上書“未經允許,禁止商業拍攝”幾個字。
記者在紅牆前打卡拍照,未見保安前來阻止。
記者探訪的結果跟小胡的經歷截然不同。記者遂致電廣富林文化遺址市場拓展科詢問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保安發現有人拍攝漢服照後會上報給專職人員,專職人員再去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是否為商業拍攝,主要判定依據為人員規模及攜帶裝置情況,“一般影樓或攝影工作室來拍照的人數較多,攜帶的裝置也比較專業。”對方還特意強調:“非公開發布的,就不算商拍。”
“商業拍攝費”到底能不能收?廣富林文化遺址的工作人員表示,景區向“商拍”收費是為了維持秩序。去年6月起,景區免收大門票,吸引不少影樓和攝影工作室前來拍照,“有些商拍團隊有10多個人,嚴重影響了景區的秩序和環境。”至於向拍攝者收取的費用,視作場地租賃費。
事實上,廣富林文化遺址並非第一家因收取“商業拍攝費”而引發爭議的景區。早在2018年,上海外灘源發展有限公司曾向在圓明園路外灘源景區的“商拍”行為收取“服務費”,其中包括拍攝婚紗、寫真的市民。面對質疑,上海外灘源發展有限公司起初回複稱,收費是因為加強了安保及對街道秩序的管理。但爭議產生後,該公司表示,不再對市民、遊客在外灘源景區的拍攝行為(包括婚紗攝影等)收費,而只針對需要該公司提供配套服務的商業拍攝核算費用。
那麼,景區到底能不能收取“商業拍攝費”?監管部門表示,根據《上海市價格管理條例》,價格的制定形式分別為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經營者定價。類似廣富林這樣的景區門票,並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所以經營者可以自主定價。相關法律法規也並不禁止“商業拍攝費”。
但在定價和收費的方式上,《上海市價格管理條例》也有規定:經營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營規模,建立定價調價、削價優惠、價格資料等價格管理的規章制度;設立價格管理機構或者指定價格管理人員。此外,提供服務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佈其收費價目表,準確標明收費專案名稱、等級或者規格、服務範圍、計價單位、收費標準等主要內容,而且,經營者要認真聽取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的批評和意見,規範經營行為。
換句話說,法律並不禁止景區收費,但怎樣收費、收費的標準是否合理、費用及服務是否對應,應該讓消費者看個明白。
開放與秩序的平衡點在哪?事實上,不少景區對漢服愛好者都表示歡迎,並不區分個人拍攝或商業拍攝。
滬上一家攝影工作室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古猗園、秋霞圃、桂林公園等是其比較偏愛的外景取景地,除了亭臺樓榭有特點外,“親民”也很重要。例如,古猗園、秋霞圃均按入園人數收取普通門票;桂林公園雖然規模不大,但免費開放,並不排斥他們的拍攝行為。
古猗園的工作人員表示,公園不會刻意區分拍攝者是普通遊客、攝影愛好者,還是來自商業拍攝機構。只要文明遊園,不影響他人,並不干涉遊客以公園美景為背景拍攝,也不會額外收費。即便是人氣很高的故宮博物院,也不會簡單對漢服愛好者說“不”。故宮雖禁止拍攝婚紗照,但若身著漢服在園內非展覽區域拍攝照片,也不會被阻止或額外收費。
景區要維護遊客正常的遊覽秩序,漢服愛好者希望受到歡迎,平衡點在哪裡?
上海普世萬聯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阮超律師認為,現行法律並不限制露天景區等室外公共場所為保護景點、建築或為維護秩序和遊客體驗等採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從管理成本的增加及保障其他遊客遊覽體驗的角度出發,管理者為商業拍攝設定收費標準不失為一種管理方法,也符合經濟學原理,“透過價格調控,在管理成本和遊客體驗中達到一種平衡。”
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被收取了相關費用,也應該享受相應的服務;或者說,管理者認為商業拍攝增加了管理成本,那麼成本究竟體現在何處,管理方應當提前告知。在小胡的案例中,景區並未提前告知收費明細,小胡一行也不認為他們的拍攝行為增加了園區的管理成本。更遑論,“是否收費”全憑景區工作人員判斷,具有較大的主觀性,所以引發爭議。此外,從目前園區的管理看,存在“以收(費)代管(理)”的現象。這種方式能否讓景區所說的“商拍團體人員太多,影響景區秩序”的問題得到根本性改善,仍值得商榷。
其實,上海外灘源發展有限公司的後續管理或許可以成為啟示。收費爭議發生後,該公司公佈了服務內容明細、收費用途,選擇了令消費者更易接受的工作方式,即“普通市民、遊客在圓明園路拍照不收費,像婚紗拍攝這樣的商業攝影,只要不需外灘源提供服務,外灘源都不再收費”,從而得到公眾認可。
外灘源當時的回應。
另一方面,作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實踐,上海正致力於“把最好的資源留給人民”。
在這樣的背景下,作為擁有公共資源的管理者,顯然不能“因噎廢食”,用簡單粗放的方式對所謂的“商業行為”或“個人體驗”進行限制,而應該用更開放的心態來與市民共享城市的優質資源。
對於公共場所“商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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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區分是否是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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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