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市場監管總局:依法查處8種網路直播營銷違法行為

由 夏德才 釋出於 科技

人民網北京11月6日電(記者孫紅麗)為加強網路直播營銷活動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直播營銷新業態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總局日前釋出《關於加強網路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依法查處網路直播營銷活動中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智慧財產權、破壞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促進網路直播營銷健康發展,營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意見》強調,要壓實有關主體法律責任。包括壓實網路平臺法律責任、壓實商品經營者法律責任、壓實網路直播者法律責任。

《意見》透過規範商品或服務營銷範圍、規範廣告審查釋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嚴格規範網路直播營銷行為。

此外,《意見》將依法查處8種網路直播營銷違法行為:

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針對網路直播營銷中平臺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依據《電子商務法》,重點查處擅自刪除消費者評價、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未盡到資質資格稽核義務、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等違法行為。

依法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針對網路直播營銷中售後服務保障不力等問題,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重點查處對消費者依法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等違法行為。

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針對網路直播營銷中虛構交易或評價、網路直播者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不正當競爭問題,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重點查處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仿冒混淆、商業詆譭和違法有獎銷售等違法行為。

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針對網路直播營銷中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等問題,依據《產品質量法》,重點查處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偽造產品的產地和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

依法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針對網路直播營銷中售賣侵犯智慧財產權產品等問題,依據《商標法》《專利法》,重點查處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

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針對網路直播營銷中的食品安全問題,依據《食品安全法》,重點查處無經營資質銷售食品、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銷售標註虛假生產日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

依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針對網路直播營銷中釋出虛假違法廣告問題,依據《廣告法》,重點查處釋出虛假廣告、釋出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違法廣告和違規廣告代言等違法行為。

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針對網路直播營銷中價格違法問題,依據《價格法》,重點查處哄抬價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等違法行為。

附《關於加強網路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