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的开端,如文字所见,是魏晋王朝。对于日本的中国史研究而言,特别是对京都学派而言,魏晋时代是一个受到重视的时代。因为京都学派认为,汉魏革命是中国“中世”的开端。这是对曹魏取代东汉的革命做出的高度评价,这一观点主要基于宫崎市定先生的看法 (宫崎市定《大唐帝国》等)。但实际上,京都学派的始祖内藤湖南先生的区分方法与宫崎说略有不同。内藤先生在“古代”“中世”“近世”之间设定了过渡期,他认为,“古代”终结于东汉后半段,东汉后半段至西晋为过渡期,五胡十六国至唐中叶为“中世”。据内藤先生所说,中世是(在中国文明的刺激下)“外部种族自我觉醒之后,其势力反向作用于中国内部的时代” (内藤湖南《支那上古史》)。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比起汉魏革命,外部种族——胡族的动向,更具有时代划分价值。
内藤湖南《中国史通论》
在日本学界,曾存在着以宋代为中世还是以六朝隋唐为中世的争论。这一争论,基于内藤湖南所提出的“唐宋变革论” (出自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部分学者认为唐宋变革是中国“古代”到“中世”的变革,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是“中世”到“近世”的变革。时至今日,在这一争论已然退潮,学界没有统一看法的情况下,对于中国古代分期的研究也减少了。本文无意深入讨论时代分期争论。笔者在此仅是想强调,汉帝国以前与五胡十六国之后的中国古代社会性质完全不同。如后文所论,由五胡十六国至唐代的诸多政权与此前的中国历代王朝存在极大的特征差异。如果用“古代”“中世”“近世”对中国古代社会加以分期,则很难将汉代与唐代放入同一分期之中。而如果承认唐宋变革的存在,那么汉、唐、宋时代归根到底还是应该理解为“古代”“中世”与“近世”。
从京都学派的观点来看,可以称为古代帝国和中世帝国的汉和唐,分别是中国“古代”和“中世”的终点。不过,匈奴之于西汉,突厥、回鹘之于唐,都是同时存在于草原世界上的“敌国”(此处强调“对等国”,而非“敌对国”之意)。匈奴在西汉建国时曾经打败高祖刘邦,一度占据了上风,但由于武帝发动的对匈战争,匈奴的绝对优势地位被打破。经过一番曲折的过程,匈奴最终臣服于东汉王朝。在整个曹魏、西晋时代,类似的情况一直持续着,而灭亡西晋的,正是诞生于匈奴的汉政权。但一言以蔽之,西汉初期的匈奴和灭亡西晋的匈奴,并不完全相同。在冒顿单于率领下击败高祖刘邦时的匈奴,具有很强的草原帝国色彩。而灭亡西晋的匈奴,自称汉皇帝,极具中国式的国家特征。
三崎良章《五胡十六国》
一
一般认为,五胡十六国始于公元304年李雄(成)、刘渊(匈奴汉)的自立,终于公元439年北魏统一华北地区。然而,公元304年后所开启的,不过是五胡开始建立中国式王朝的契机。作为五胡十六国主角的各胡族集团的历史,从很早以前就已开始一脉相承了。特别是自东汉以来,内迁至王朝郡县范围内的胡族,在东汉末年及魏晋时期的历史中,已经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在军事方面。
由此看来,五胡十六国的开始,关键意味着胡族史作为中国史的主角登上了舞台。以匈奴为例,在比汉帝国的存在时间还要悠久的匈奴的最晚期,他们将皇帝制度和中国式官僚制为代表的中国王朝式的产物,引入了自己的国家体制。这就是五胡十六国时代的特点。日本川本芳昭先生曾指出一个重要的时代特征:在五胡十六国之后,那些在汉、魏、晋的世界中曾被目之为“夷狄”的人群,已经变成了“中华” (川本芳昭《中華の崩壊と拡大》)。值得重视的是,这里判断“夷狄”“中华”的价值标准,是基于汉、魏、晋世界的认知,本文暂且称为汉帝国式的标准。
川本芳昭《中华的崩溃与扩大》
但是,我们很难将这一变化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是胡族的汉化。例如,张学锋先生认为,隋唐帝国的人与汉帝国的人,并不相同,应该称之为“隋唐人”。在汉代以后,即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人,就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张学锋《墓志所见北朝的民族融合》)。也就是说,在魏晋南北朝时代,胡汉通婚等现象,最终导致两者合为一体,是一股大的历史潮流。如果说胡族已经汉化,那么也可以说汉族已经被胡化,汉帝国式的胡汉分类,不再符合新时代的区分标准。
说起唐代,其统治者并不单单是中国的皇帝。唐帝国的一些皇帝也被称作天可汗,唐在西方世界被称作“Tabghach”(=拓跋)。如果考虑到这些,不得不说唐代具有浓厚的胡化色彩(以汉帝国式的标准而论)。日本的杉山正明先生,把北魏以降的北朝诸国和隋唐帝国,总称为“拓跋国家” (杉山正明《游牧民眼中的世界史》),正是基于以上背景的。
不过,若将唐帝国与匈奴帝国或者突厥第一帝国那样的典型草原帝国相比,还是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因此,以汉帝国式的标准来看的话,我们不得不承认,唐帝国无论与汉与胡,都无法直接划等号。我们必须强调这一显而易见的立场:“唐就是唐。”将唐朝单纯纳入汉或者胡的范畴内,都是牵强的。而正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汉帝国式的族群标准,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而如果基于唐王朝的“拓跋国家”特征,则汉唐间巨大变化的开端,无疑应当置于五胡十六国时代。正如内藤湖南所指出的那样,五胡十六国是“中世”的起点。
二
如果说,在五胡十六国时期,胡族将中国式国家的诸要素纳入了自己的集团中,那么在此之前的魏晋时代,对胡族来说,则是割据中国内地的前一阶段。纵观魏晋时代,胡族们既保留了独自的部落组织,也吸收了中国式王朝的存在方式。那么,西晋是如何看待这一情况下的胡族的呢?从西晋朝廷发生的争论来看,当时对胡族的看法大致分为两种。接下来,我们就对此进行一番观察。由西晋官员江统提出的“徙戎论”,是历史上著名的“异民族排斥论”。《晋书》卷五十六中记载的《徙戎论》,占据了《江统列传》绝大多数的篇幅,其要点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关中百万人口中,氐羌居其半的人口结构所带来的危险,二是匈奴的危险。在讲完徙戎论之后,《晋书·江统传》说:
帝不能用。未及十年,而夷狄乱华,时服其深识。
此言赞扬了江统的先见之明,但从结果来看,他的徙戎论并未被采纳。从“帝不能用”一语可知,当时未能做到这一点。徙戎论未被采纳的理由之一,可能正是江统的意见在现实上难以实行,也可能是他的见解并非当时公认的绝对看法。事实上,西晋也不乏对匈奴抱有好感的官员。
在西晋王朝面临一南一北之忧——即孙吴和秃发树机能两股军事力量时,曾有过是否让刘渊率领匈奴人出战的争议。《晋书》卷一百一《刘元海载记》记录了这次议论:
咸熙中,为任子在洛阳,文帝深待之。泰始之后,浑又屡言之于武帝。帝召与语,大悦之,谓王济曰:“刘元海容仪机鉴,虽由余、日磾无以加也。”济对曰:“元海仪容机鉴,实如圣旨,然其文武才干贤于二子远矣。陛下若任之以东南之事,吴会不足平也。”帝称善。孔恂、杨珧进曰:“臣观元海之才,当今惧无其比,陛下若轻其众,不足以成事;若假之威权,平吴之后,恐其不复北渡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任之以本部,臣窃为陛下寒心。若举天阻之固以资之,无乃不可乎!”帝默然。
据此可知,西晋朝廷内,王济希望在对吴战线中投入刘渊的力量,而孔恂与杨珧表示反对。而且,刘渊曾作为匈奴在西晋的人质居住在洛阳,即位前的司马昭对其有过高度评价。正如后来所见,刘渊具有知识人形象的一面,这对他能获得好评起到了很大影响。
回到王济与孔恂、杨珧的争议,双方的意见虽然不同,但都对刘渊的才能有着高度评价。基于这一共识,王济认为既然他的能力很强,应该用于战场,而孔、杨的结论是,能力强的夷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是非常危险的。
此后,秃发树机能之乱发生后的事,亦见于《晋书·刘元海载记》:
后秦凉覆没,帝畴咨将帅,上党李憙曰:“陛下诚能发匈奴五部之众,假元海一将军之号,鼓行而西,可指期而定。”孔恂曰:“李公之言,未尽殄患之理也。”憙勃然曰:“以匈奴之劲悍,元海之晓兵,奉宣圣威,何不尽之有!”恂曰:“元海若能平凉州,斩树机能,恐凉州方有难耳。蛟龙得云雨,非复池中物也。”帝乃止。
李憙进言,在平定秃发树机能之乱时,投入刘渊的军事力量,孔恂再次提出反对意见。和上次平吴时的争议一样,一方是认为刘渊介入之后即可平乱的李憙,一方是担心刘渊在平乱后将不受控制的孔恂。可见双方争议的焦点不在于刘渊的能力,而是在于平定乱局之后该怎么办的问题。
这里我们不妨看一下争议双方的出身。王济出自太原王氏,李憙是上党人。与之相对,孔恂是鲁国人,杨珧出身弘农杨氏。从他们的出身地可知,支持刘渊者都是周边的山西人,反对者皆是其他地方的人。这与当时南匈奴散居于山西应当有关。简言之,出身地靠近南匈奴活动范围的人,大多支持刘渊。
说到王济,《晋书·刘元海载记》云:
有屯留崔懿之、襄陵公师彧等,皆善相人,及见元海,惊而相谓曰:“此人形貌非常,吾所未见也。”于是深相崇敬,推分结恩。太原王浑虚襟友之,命子济拜焉。
由此可见,王济和刘渊之间有着特殊关系。也就是说,这些山西人超越了南匈奴与汉族之间的族类障碍,同乡的缘故想必起到了作用。这也是一条旁证,证明故乡与之相近的人,偏向于支持刘渊。
如上文所述,王、李与孔、杨之间的对立,可以说是“同乡之理”与“民族之理”的对立。刘渊自己的情况,《晋书·刘元海载记》云:
时司空太原王昶等闻而嘉之,并遣吊赙。幼好学,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
因为他是南匈奴屈指可数的知识人,所以加入魏晋知识人的行列中并非难事。当时的山西,南匈奴和汉族杂居在一起,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山西人,充分认识到刘渊是优秀的知识人,匈奴骑兵又是可资使用的优秀武力。
对山西人来说,南匈奴离自己很近,可是对于其他地方的人来说,“夷狄”都是“非我族类”之人。江统的《徙戎论》还说:
今五部之众,户至数万,人口之盛,过于西戎。然其天性骁勇,弓马便利,倍于氐羌。若有不虞风尘之虑,则并州之域可为寒心。
可见他将匈奴视作为危险分子。从刘渊既未被投入对吴战线、也未被投入对秃发树机能战线这一结果可知,王济等人基于“同乡之理”对胡族的支持,在西晋朝廷中并未占据主流。也就是说,对于与胡族并非同乡的人来说,想让他们支持胡人是没有说服力的。由此造成了朝廷内部对胡族不同的看法。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生活在胡族附近地区的人们来说,民族差异的问题经常被他们所忽视,上述山西人与南匈奴的情况并非个例。与之类似,和刘渊几乎同时建国的李雄,也存在这一情况。接下来,我们就来关注一下李氏的状况。
《晋书·江统传》
三
在谈论“同乡之理”前,我们先来概述一下建立成国的李雄集团。这一集团的基础形成于李雄之父李特时期。李特的势力作为成国建国的母体,是一个聚合“六郡”流民而成的集团。李特自身被认为是巴氐,但从这个集团内部来看,实际上混合了胡汉等不同民族的成员。这个集团并非基于民族认同,而是基于六郡这个地域认同结合起来的。总之,它并不是以巴氐部落为中心的集团,而是胡汉混合的流民集团。
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李特的势力中究竟有哪些人。在成的建国中起中心作用的,是上文所说的六郡人士,以及范氏道教势力。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六郡人士。这里所说的六郡人士具体指的是谁呢?《晋书》卷一百二十《李特载记》云:
特乃结大营于绵竹,以处流人,移冉求自宽。冉大怒,遣人分牓通逵,购募特兄弟,许以重赏。特见,大惧,悉取以归,与骧改其购云“能送六郡之豪李、任、阎、赵、杨、上官及氐、叟侯王一首,赏百匹。”流人既不乐移,咸往归特,骋马属鞬,同声云集,旬月间众过二万。流亦聚众数千。特乃分为二营,特居北营,流居东营。
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特在自己被通缉之际,将原来只针对李特及其兄弟的通缉令,特地改写为针对“六郡之豪李、任、阎、赵、杨、上官及氐、叟侯王”。通过这次改写,李特巩固了自己集团的凝聚力。也就是说,这张被改写后的通缉令中的人群——六郡之豪李、任、阎、赵、杨、上官及氐、叟侯王——正是李特领导的集团,即后来成国建国的核心。
据史料记载,六郡具体只知有略阳和天水。若考虑到流民的性质,其他几郡应该是略阳、天水附近的郡。值得注意的是,凝聚这一集团的核心基础,也是地缘上的结合,即“同乡之理”,而不是特定民族的集结。
而且在蜀人看来,李氏等六郡人士是外来之人,他们与巴蜀土著势力的关系并不好。《晋书·李特载记》记载:
永康元年,诏征益州刺史赵廞为大长秋,以成都内史耿滕代廞。廞遂谋叛,潜有刘氏割据之志,乃倾仓廪,振施流人,以收众心。特之党类皆巴西人,与廞同郡,率多勇壮,廞厚遇之,以为爪牙,故特等聚众,专为寇盗,蜀人患之。滕密上表,以为流人刚剽而蜀人愞弱,客主不能相制,必为乱阶,宜使移还其本。
据此可知李特的势力是被蜀人所厌恶的。上述之事发生在成国建国以前,可即使在建国之后,仍然有不屈从于成国的人存在。《三国志》卷三十四《先主穆皇后传》裴注所引孙盛《蜀世谱》记载了这样的事情:
壹孙乔,没李雄中三十年,不为雄屈也。
《三国志》卷四十三《吕凯传》裴注所引孙盛《蜀世谱》又云:
吕祥后为晋南夷校尉,祥子及孙世为永昌太守。李雄破宁州,诸吕不肯附,举郡固守。王伉等亦守正节。
如以上所见,成国和蜀地人士的关系并不好。究其原因,是作为成国建国中枢的李氏集团,对蜀地而言属于外来集团。因此,李氏集团是基于六郡地缘而结成的,而蜀人将这一外来集团视为仇敌。这可以说是“同乡之理”在集团的聚合与排斥两方面都起到一定作用的例证。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成国建国的另一个中心——范氏道教势力。这位范氏是巴蜀地区道教的权威,并借此背景在巴蜀建立了自己的势力。但在西晋时期,巴蜀的道教曾受到压迫。相关情况见于《华阳国志》卷八《大同志》:
咸宁三年春,刺史浚诛犍为民陈瑞。瑞初以鬼道惑民。(中略)瑞自称天师。徒众以千百数。浚闻,以为不孝。诛瑞及祭酒袁旌等,焚其博舍。
总之成国建国时的核心,无论是李氏流民集团,还是范氏道教势力,在蜀中都是非主流群体。也就是说,成国以蜀地少数派(minority)的团结,构成了政权的中枢。
如果是这样的话,成国建国之际的主要凝聚力,就并非基于“民族之理”。当时重点强调的人群区分标准,是在蜀地是否属于主流群体,而不是属于哪个民族。五胡十六国一般被认为是“民族的时代”,然而它的开创者成国,却不是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建国,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一点。
五胡十六国初期领域图(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
四
如果认为,唐朝是由汉帝国崩溃后经过胡汉融合而成的“隋唐人”构成的世界帝国,那么这种融合的开端,从西晋到五胡十六国时代已经可见一斑。比如以同乡之人的视角看待刘渊的王济,以及领导流民这一胡汉混合集团的李氏,都有着与“民族之理”不同的认知标准。
从以上所见人们认识的变化,以及日本硕学内藤湖南先生将五胡十六国作为中世起点的定位可知,被“魏晋南北朝”这个统称所遮蔽的五胡十六国时代,其重要性之高,其实不言而喻。
还有人认为,这个时代并非所谓“五胡乱华”的破坏时代,而是与唐朝相连的创世时代。如果我们带着这样的意识去观察五胡十六国和此前魏晋时代胡族的活动,也许会发现与以往不太相同的历史面貌。